证券代码:603012 证券简称:创力集团 公告编号:2019-006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止本公告日,持股5%以上自然人股东管亚平
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33,167,0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21%。自然人股东耿卫东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27,413,65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1%。自然人股东芮国洪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流
通股股份26,946,0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3%。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管亚平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
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计划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3,000,000股,不超
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47%;耿卫东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
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计划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6,850,000股,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08%;芮国洪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
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计划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6,730,0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06%。上述股东实施减持计划,若通过
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6
个月内,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之日后的6个月
内,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管亚平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3,167,030 5.21% IPO前取得:33,167,030股
耿卫东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7,413,656 4.31% IPO前取得:27,413,656股
芮国洪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6,946,024 4.23% IPO前取得:26,946,024股
注:
1、上述股东股份取得来源除首次公开发行外,公司2016年6月15日实施完成
了《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上述股东所持有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股东及董监高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价格区
前期减持计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股)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间
划披露日期
(元/股)
管亚平 11,055,600 1.74% 2018/11/2~2018/11/28 7.650-7.810 2018/9/18
耿卫东 9,137,800 1.44% 2018/11/1~2018/12/26 7.640-7.910 2018/9/18
芮国洪 8,982,000 1.41% 2018/11/1~2018/12/26 7.640-7.900 2018/9/18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数量 计划减 竞价交易减 减持合理 拟减持股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拟减持原因
(股) 持比例 持期间 价格区间 份来源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
2019/2/22
不超过: 不超过: 过:3,000,000股 按市场价 首发上市 股东自身
管亚平 ~
3,000,000股 0.47%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格 所得 资金需求
2019/8/21
过:3,000,000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
2019/2/22
不超过: 不超过: 过:6,850,000股 按市场价 首发上市 股东自身
耿卫东 ~
6,850,000股 1.08%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格 所得 资金需求
2019/8/21
过:6,850,000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
2019/2/22
不超过: 不超过: 过:6,730,000股 按市场价 首发上市 股东自身
芮国洪 ~
6,730,000股 1.06%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格 所得 资金需求
2019/8/21
过:6,730,000股
注:
1、管亚平、耿卫东、芮国洪的本次减持数量均低于各股东本年度持有公司股份
总数的25%;
2、管亚平、耿卫东、芮国洪采用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若采用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减持,减持期间为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且任意
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若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
持,减持期间为本公告之日起后的6个月内,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
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3、上述股东的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4、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
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1、自然人股东管亚平、耿卫东、芮国洪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
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
除遵守前述12个月锁定期的规定外,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本人从发行人(包括其子公司)离职后,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亦不超过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除非本人达到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或经发行人董事会批准离职。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转让所持股份,所获收益全部归发行人享有。
2、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关于公开发行上市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在锁定期满两年内,每年减持的公司股份数均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锁定期满两年内减持的,必须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减持方式可通过大宗交易方式、集中竞价方式或其他合法方式进行减持。
3、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管亚平、耿卫东、芮国洪承诺:持有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其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前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该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转让所持股份,所获收益全部归发行人享有。
4、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管亚平、耿卫东、芮国洪补充承诺: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从公司(包括其子公司)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50%;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本人若经董事会批准离职,则自法定限售期届满之日起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转让所持股份,所获收益全部归公司享有。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股东管亚平、耿卫东、芮国洪严格履行了相应承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股东管亚平、耿卫东、芮国洪的减持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