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11 证券简称:合锻智能 公告编号:2020-034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2 元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合
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22,525,587.98 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司 2019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0 元(含税)。截至 2020 年 05
月 19 日,公司总股本 453,074,794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10,379,902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8,853,897.84 元(含税),占 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32.42%。
根据《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19 年度公司以集中
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支付金额 50,483,506.70 元(不含交易费用),占 2019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184.85%。
综上,公司 2019 年度现金分红比例合计为 217.27%。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 10,379,902 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05 月 19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体现了公司长期持续分红的政策,且兼顾了股东合理回报和公司持续发展的需求,不存在大股东套现等明显不合理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8 年-2020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可能被股东否决的重大风险。
特此公告。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05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