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11 证券简称:合锻智能 公告编号:2018-028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经营情况,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2,309,939.70元,占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52.93%。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根据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7年度实现净利润42,149,352.83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0元,加上2016年12月31 日未分配利润195,698,556.94元,扣除支付普通股股利22,309,939.70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215,537,970.07元。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以2017年
12月31日总股本446,198,794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2,309,939.70元,占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52.93%,剩余
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二、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程序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专项意见,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该决定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
施,存在可能被股东否决的重大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中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0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