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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010 沪市 万盛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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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010:万盛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04

603010:万盛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 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1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交易连续3 个交易日内日收盘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董事会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30 日与山东省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签署
《功能性新材料一体化生产项目合同书》,拟在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功能性新材料一体化项目,该事项尚需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且项目的实施尚需政府立项核准及报备、环评审批和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工作,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公司拟将持有的昇显微电子(苏州)有限公司 59%的股权转让给高献国先生,该事项尚需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2020 年 7 月 30 日、7 月 31 日和 8 月 3 日,公司股票交易连续 3 个交易日内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经公司自查,并同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进行问询,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未发生重大调整或变化,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

  (二)重大事项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本公司通过问询函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进行了问询,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2020 年 7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①审议通过《关
于拟与山东省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签订功能性新材料一体化生产项目合同书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山东省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签署《功能性新材料一体化生产项目合同书》,并在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功能性新材料一体化项目,该事项尚需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且项目的实施尚需政府立项核准及报备、环评审批和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工作,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②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持有的昇显微电子 59%的股权转让给高献国先生,该事项尚需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0 年 7 月 31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公司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自查核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 2020 年 7 月 30 日、7 月 31 日、8 月 3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内日收
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到 20%,股价剔除大盘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生产经营风险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未发生重大调整或变化,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涉及事项或业务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网站、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注意,充分了解投资风险,谨慎、理性投资。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经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目前,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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