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93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9 日上午 9
点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
料于 2019 年 11 月 14 日以信息平台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到
董事 7 名,实际到会董事 7 名,会议由董事长高献国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
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 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和授予总量 的议案》
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8 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以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253,073,101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5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
转增 0.4 股。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19 年 5 月 29 日实施完毕。根据《浙江万
盛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有关规定,限制性
股票回购价格由 7.51 元/股调整为 5.2571 元/股,授予总量由 318.00 万股调整
为 445.20 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 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和授予总量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5)。
独 立 董 事 发 表 的 意 见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7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第一期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公司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第一次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除限售条件的人
数为 75 人,可解除限售数量为 178.08 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 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6)。
独 立 董 事 发 表 的 意 见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7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江苏万盛大伟化学有限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 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万盛大伟化学有限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9-097)。
表决情况:同意 7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