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80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张家港市大伟助剂有限公司原股东
未完成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实施结果及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向龚卫良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261 号),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5年12月实施完成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以下简称“本次重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购入资产盈利承诺实现情况鉴证报告》,张家港市大伟助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伟助剂”) 2018年未完成业绩承诺。根据公司与大伟助剂原股东龚卫良、勇新、黄德周、龚诚签署的《关于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盈利补偿及奖励协议》约定,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张家港市大伟助剂有限公司2018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原股东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议案》。
公司于2019年7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并于2019年7月22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义务人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期间应补偿股份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将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义务人由龚卫良、勇新、黄德周、龚诚变更为龚卫良,由龚卫良承担大伟助剂2018年度业绩未完成所产生全部现金补偿及股份补偿,公司以总价人民币1元定向回购龚卫良业绩承诺期间未完成业绩承诺应补偿的股份7,511,017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2.12%,并予以注销。同时公司于2019年7月23日发布了《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业绩补偿股
份的债权人通知暨减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5),将本次回购注销股份的情况通知债权人。
二、回购实施情况
公司以总价人民币1元定向回购龚卫良业绩承诺期间未完成业绩承诺应补偿的股份7,511,017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2.12%。公司已于2019年10月26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自公司披露回购注销股份公告之日(2019年7月5日)起至本公告发布前一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高献国先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6,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2%;实际控制人郑国富先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3,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4%。具体减持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9日披露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9-072)。
除上述实际控制人减持股票之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余实际控制人未发生买入或卖出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注销安排
经公司申请,公司将于2019年10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销本次所回购的股份7,511,017股,并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
五、股份变动报告
回购前 本次回购注 回购注销完成后
股份类别 销股份总数
股份数(股) 比例(%) (股) 股份数(股) 比例(%)
有限售股份 29,122,577 8.22 7,511,017 21,611,560 6.23
无限售股份 325,179,764 91.78 - 325,179,764 93.77
总股本 354,302,341 100.00 7,511,017 346,791,324 100.00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