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09 证券简称:北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6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股票期权
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
象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398.00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
本总额 35,873.0089 万股的 3.90%。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1,245.00 万
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35,873.0089 万股的 3.47%,
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 89.06%;预留授予股票期权 153.00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35,873.0089 万股的
0.43%,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 10.94%。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特科技”、“公司”或“本公司”)
上市日期:2014 年 7 月 18 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华亭镇高石路(北新村内)
注册资本:35,873.0089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靳坤
经营范围:金属制品的加工、制造,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新材料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
汽车空调和压缩机(除特种设备)、汽车空调系统及其配件、汽车零部件的研发 和销售,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汽车转向系统零部件、电机轴、输入轴、输出轴、 高精度汽车转向器零部件的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展开经营活动)
(二)治理结构
公司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
成,其中职工监事 1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共有 4 人。
(三)最近三年业绩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营业收入 1,470,479,133.27 1,302,771,108.28 1,217,390,955.1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0,319,662.68 -135,672,417.59 59,910,405.9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20,356,819.66 -235,016,626.55 36,813,420.19
性损益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8 -0.38 0.1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
0.06 -0.65 0.10
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06 -8.18 3.58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
1.38 -14.17 2.20
产收益率(%)
项目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486,779,528.74 1,584,343,532.49 1,737,580,101.76
总资产 3,279,469,829.68 3,224,199,972.41 2,990,175,886.61
二、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 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 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 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 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一)股权激励方式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形式为股票期权。
(二)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四、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398.00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35,873.0089 万股的 3.90%。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1,245.00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35,873.0089 万股的3.47%,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 89.06%;预留授予股票期权 153.00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35,873.0089 万股的 0.43%,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 10.94%。本计划下授予的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满足生效条件和生效安排的情况下,在可行权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 1 股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的权利。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对符合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的人员,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委员会”)拟定名单,并经公司监事会核实确定。
(二)激励对象的人数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 170 人,包括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激励对象占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31 日员工总人数 1,203 人的比例为 14.13%。
以上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北特科技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激励对象中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或公司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公司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明确,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 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三)激励对象的名单及拟授出权益分配情况
获授的股票期 占本激励计划授 占本激励计划公
姓名 职务 权数量(万 出权益数量的比 告日股本总额比
份) 例 例
单小丰 副总经理 30.00 2.15% 0.08%
徐鸿飞 董事会秘书、副 24.00 1.72% 0.07%
总经理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168 人) 1,191.00 85.19% 3.32%
预留 153.00 10.94% 0.43%
合计 1,398.00 100.00% 3.90%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详细名单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四)以上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激励对象不存在同时参加两家或两家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
(六)若在本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激励对象发生不符合《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情况时,公司将终止其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权利,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六、行权价格及确定方法
(一)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股 5.21 元。即满足行权条件后,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份股票期权可以 5.21 元的价格购买 1 股公司股票。
(二)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1、确定方法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1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为每
股 4.91 元。
(2)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为每
股 5.21 元。
2、定价方式的合理性说明
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定价依据参考了《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定价方式以促进公司发展、维护股东利益、稳定核心团队为根本目的,本着“重点激励、有效激励”的原则予以确定。
在行业竞争日益激烈的环境下,人才是保障公司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石与推动力量。为有效留住人才,激励公司管理团队及核心人员发挥更大的创造力、保持积极性,公司应当持续建设并巩固股权激励这一有效促进公司发展的制度;同时,抓住公司发展中的核心力量和团队,予以良好有效的激励。在公司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