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09 证券简称:北特科技 公告编号:2019-041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谢云臣先生持有公司股票22,870,000股,董事/副总经理陶万垠先生持有公司股票4,785,800股,监事曹宪彬先生持有公司股票3,852,100股,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徐鸿飞先生持有公司股票657,550股,副总经理李旻先生持有公司股票250,000股,监事曹青女士持有公司股票30,000股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谢云臣拟在2019年7月1日后的6个月内,拟通过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的股份,不超过7,180,200股,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陶万垠拟在2019年7月1日后的6个月内,拟通过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0.3315%,不超过1,190,000股;
曹宪彬拟在2019年7月1日后的6个月内,拟通过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0.2674%,不超过960,000股;
徐鸿飞拟在2019年7月1日后的6个月内,拟通过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0.0458%,不超过164,300股;
李旻拟在2019年7月1日后的6个月内,拟通过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0.0174%,不超过62,500股;
曹青拟在2019年7月1日后的6个月内,拟通过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0.0021%,不超过7,500股。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5%以上非第 IPO前取得:22,870,000
谢云臣 22,870,000 6.3702%
一大股东 股
董事、监事、
IPO前取得:4,785,800
陶万垠 高级管理人 4,785,800 1.3330%
股
员
董事、监事、
IPO前取得:3,852,100
曹宪彬 高级管理人 3,852,100 1.0730%
股
员
董事、监事、 IPO前取得:157,550股
徐鸿飞 高级管理人 657,550 0.1832%其他方式取得:500,000
员 股
董事、监事、
其他方式取得:250,000
李旻 高级管理人 250,000 0.0696%
股
员
董事、监事、
其他方式取得:30,000
曹青 高级管理人 30,000 0.0084%
股
员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披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股)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元/股) 露日期
谢云臣 4,755,000 1.3245% 2018/4/15~ 6.14-13.21 2018年10月24日
2019/5/13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数量 竞价交易减持 减持合理价 拟减持股份 拟减持原
股东名称 计划减持比例 减持方式
(股) 期间 格区间 来源 因
谢云臣 不超过: 不超过:2%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7,180,200股 2019/7/1 ~ 按市场价格 IPO前取得 个人资金
7,180,200股 2019/12/28 需求
陶万垠 不超过: 不超过:0.3315%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1,190,000股 2019/7/1 ~ 按市场价格 IPO前取得 个人资金
1,190,000股 2019/12/28 需求
曹宪彬 不超过: 不超过:0.2674%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960,000股 2019/7/1 ~ 按市场价格 IPO前取得 个人资金
960,000股 2019/12/28 需求
徐鸿飞 不超过: 不超过:0.0458%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164,300股 2019/7/1 ~ 按市场价格 IPO前取得,个人资金
164,300股 2019/12/28 股权激励 需求
李旻 不超过: 不超过:0.0174%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62,500股 2019/7/1 ~ 按市场价格 股权激励 个人资金
62,500股 2019/12/28 需求
曹青 不超过: 不超过:0.0021%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7,500股 2019/7/1 ~ 按市场价格 股权激励 个人资金
7,500股 2019/12/28 需求
3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股东陶万垠承诺在2017年1月4日至2017年7月4日内不减持,无违反承诺事项。
股东谢云臣承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所持有的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在此期间除权、除息的,将相应调整发行价)。本次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上述股东将根据自身的资金需求、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
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及价格存在不确定。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