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08 证券简称:喜临门 编号:2021-042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股份用途: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回购股份资金总额:本次回购拟使用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1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
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0.77 元/股(含)
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无减持公司股份
的计划
相关风险提示:
1、 本次回购方案可能面临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2、 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可能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方案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如出现上述无法授出的
情形,则存在已回购未授出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公司将在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如出现上述风险导致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公司将根据风险影响程度择机修订回购方案或终止实施,并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重新履行审议程序。
一、本次回购方案审议程序
2021 年 9 月 1 日,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
五届第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
方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
根据《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回购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提升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同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和利益共享机制,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骨干员工利益有效结合,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二)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股份的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将根据董事会决议,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2、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不得在下述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3 )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金额为准,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若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40.77 元/股(含),本次回购资金下限人民币15,000 万元(含)、资金上限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分别进行测算,具体情况如下:
回购资金 15,000 万元(含) 回购资金 20,000 万元(含)
拟回购数量 占公司总 拟回购资 拟回购数量 占公司总 拟回购资 回购实施
回购用途 (股) 股本的比 金总额 (股) 股本的比 金总额 期限
例(%) (万元) 例(%) (万元)
自董事会审
用于实施员 议通过回购
工持股计划 3,679,176 0.95 15,000 4,905,567 1.27 20,000 股份方案之
日起 12 个
月内
合计 3,679,176 0.95 15,000 4,905,567 1.27 20,000 /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
在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发股票股
利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40.77 元/股(含),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
回购决议日的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将在
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若公司在回购期间
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等除权除息事
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
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若本次回购方案按照回购价格 40.77 元/股(含)全部实施完毕,按回购数
量下限 3,679,176 股和回购数量上限 4,905,567 股测算,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并予以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后 本次回购后
股份类别 (按预计回购数量下限) (按预计回购数量上限)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股) 比例(%)
无限售条 387,417,787 100.00 383,738,611 99.05 382,512,220 98.73
件流通股
有限售条 0 0.00 3,679,176 0.95 4,905,567 1.27
件流通股
总股本 387,417,787 100.00 387,417,787 100.00 387,417,787 100.00
注: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本结构实际变动情 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九)本次回购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影响的分析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 71.95 亿元,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30.55 亿元,流动资产 38.40 亿元,资产负债率 54.25%。
假设本次最高回购资金 20,000 万元(含)全部使用完毕,按 2021 年 6 月 30 日
的财务数据测算,回购资金分别约占公司总资产的 2.78%、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的 6.55%、占流动资产的 5.21%。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综合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经营状 况及发展规划等因素,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盈 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亦 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十)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合规性、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 等相关事项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审议相关议案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 回购股份的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 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维护公司价值,进
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骨干员工利益有效结合,助推公司战略目标落地,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具有必要性。
3、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 15,000 万元且不超过 20,000 万元,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回购方案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具备合理性和可行性。
4、本次回购股份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既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方案。
(十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其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独立董事朱峰先生分别于 2021 年
3 月 2 日、2021 年 6 月 21 日卖出 400 股、100 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