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08 证券简称:喜临门 公告编号:2017-071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广告代理合同
合同金额:人民币174,401,242元,具体以后续排期等材料为准
合同生效条件: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有效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合同的履行对公司2017年度业绩不产生影
响,但对公司2018年度业绩构成影响
为打造公司及产品品牌形象,提升品牌高度,实现公司加速发展并构筑行业领跑地位,2017年12月18日,公司与昌荣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荣传媒”、“乙方”)签署了《广告代理合同》,由昌荣传媒为公司提供2018年中央电视台国家品牌计划行业领跑者资源项目专项广告投放代理服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审议程序情况
本合同无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由公司总裁办公会审议决定。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合同标的:2018年中央电视台国家品牌计划行业领跑者资源项目专项广告
投放代理服务
广告主: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喜临门”、“公司”或“甲方”)
广告品牌:喜临门
发布期间: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发布媒体: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央视影音PC端、央视影音手机客户端等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概述
名称:昌荣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未上市)
注册地: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甘河工业园区创业路创业大厦209室
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成都北路199号恒利国际大厦主楼3层
法定代表人:党合
注册资本:人民币52,200万元
主营业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外各类广告;互联网技术的研发及相关技术支持;媒体资源管理咨询业务;电视运营技术服务(国家禁止、限制类除外)。
主要股东:北京时代昌荣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滨海新区乙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达孜县大鹏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昌荣新媒体传媒有限公司CharmNewmediaCompanyLimited、奥玛士达(香港)有限公司OMASTERCOMMUNICATIONS(HONG KONG) LIMITED
2、昌荣传媒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3、截止2016年12月31日,昌荣传媒资产总额为167,439万,资产净额为
146,682万;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19,933万,净利润5,707万。
三、合同主要条款
1、金额:人民币174,401,242元,具体以后续排期等材料为准。具体付款安
排如下:
1) 甲方于2017年12月20日前向乙方支付金额9,700,000元;
2) 甲方于2018年2月5日前向乙方支付金额52,445,000元;
3) 甲方于2018年4月5日前向乙方支付金额35,700,000元;
4) 甲方于2018年6月5日前向乙方支付金额35,700,000元;
5) 甲方于2018年8月5日前向乙方支付金额40,856,242元。
2、保证金:甲方已向中央电视台缴纳人民币200万元作为合同的履约保证
金,在甲方完全履行且不存在违约的情况下,保证金用于冲抵2018年中央电视
台国家品牌计划行业领跑者资源项目最后一笔广告款。
3、履行期限:2018年01月01日至 2018年12月31日
4、违约责任:
1) 本合同生效后,如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及各项承诺、保证的,另一
方除有权要求违约一方继续履行本合同,并有权按合同总金额的20%向
违约一方主张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守约一方造成的损失的,违约一方应予以补足。
2) 守约方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先期支付给媒
体的费用,因判决、行政处罚、和解或调解支付的赔偿金,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由违约方承担。
5、争议解决方式:对于合同未尽事宜或因本合同所产生的所有争议,双方均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应提交本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6、合同生效条件和时间: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在“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的大时代背景下,公司将“从品质领先向品牌领先”确定为自身发展的核心战略。“国家品牌计划”整合央视、企业、行业智库等优质资源,鼎力支持中国企业打造全球性品牌,加入这一计划与公司战略高度吻合。
(二)公司作为全国软体家具行业唯一入选“2018 年中央电视台国家品牌
计划——行业领跑者”的企业,凭借中央电视台国家级权威媒体平台进行“喜临门”品牌推广,将大力推进公司品牌建设、营销推广和渠道拓展,有效提升公司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预计将对公司销售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三)根据费用确认原则,本合同履行不会对公司2017年度利润构成影响,
但会对公司2018年度利润构成影响。
(四)本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本合同而对合同对方构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公司将会利用中央电视台此次合作平台最大程度地做好品牌宣传和推广,但存在宣传和推广未达预期的风险。
本合同已对合同金额、生效条件、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作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双方也均有履约能力,但过程中可能存在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
以上风险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