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08 股票简称:喜临门 编号:2016-050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增加价格调整机制的情况
2016年5月10日,公司分别与绍兴华易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易投资”)、喜临门2015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合同》。
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方
发行人:喜临门
认购人:华易投资、喜临门2015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2、补充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首次董事会(即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14.0025元/股。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若上述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70%,则发行价格调整为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70%。(注: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或者发行价格根据上述约定进行调整的,则本次发行数量及认购人认购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该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并于《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该合同于《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终止之日起终止。
三、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合同之补充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华易投资、喜临门2015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合同之补充合同》,增加价格调整机制,不会影响公司未来持续发展。
特此公告。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