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ST 花王 公告编号:2024-119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因执行《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导致。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苏州辰顺浩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辰顺”)取得持有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162,327,743 股的股份,占上市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后总股本 876,896,101 股的 18.51%,苏州辰顺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徐良先生成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24 年 9 月 9 日,公司收到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2)苏 11 破
申 3 号),裁定受理王锁二对公司的重整申请。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0 日披
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2024 年 10 月 30 日,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
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重整阶
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8)。
2024 年 11 月 15 日,公司管理人向镇江中院提交了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申
请。同日,公司收到镇江中院送达的(2024)苏 11 破 1 号之一《民事裁定书》,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花王股份重整程序。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1 月 16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6)。公司《重整计划》进入执行阶段。依据《重整计划》,以镇江中院裁定批准花王股份重整计划之日的花王股份总股本 406,847,052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转增约 11.55346 股的比例(保留到小数点后五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 470,049,049 股,转增后花王股份总股本将由 406,847,052 股增至 876,896,101 股。最终转增及转增后的准确股票数量以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转增股票中,377,065,323 股花王股份转增股票(包括原应向控股股东花王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王集团”)分配的20,000,000 股)由重整投资人支付现金受让,现金对价为 507,715,039 元;43,201,997 股将向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除控股股东花王集团以外的其他全部股东进行分配,各股东将以届时各自持有公司股票的数量为基数,按照每 10 股转增约 1.55346 股的比例(保留到小数点后五位)获得转增股票(各股东分配股票的最终数量以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剩余 49,781,729 股将通过以股抵债的形式用于清偿花王股份的债务。
苏州辰顺将获得 162,327,743 股,占公司重整计划实施后总股本的 18.51%;
吴群将获得 3,251,640 股,占公司重整计划实施后总股本的 2.76%;上海恺博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获得 34,158,064 股,占公司重整计划实施后总股本的3.90%;罗秋娥将获得 8,781,149 股,占公司重整计划实施后总股本的 1.00%;松树慧林(上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获得 12,847,743 股,占公司重整计划实施后总股本的 1.47%;徐博将获得 29,251,460 股,占公司重整计划实施后总股本的 3.34%;乐贝尔将获得 16,403,716 股,占公司重整计划实施后总股本的 1.87%;
赵香梅将获得 38,893,727 股,占公司重整计划实施后总股本的 4.44%;陈赛平将获得 6,861,716 股,占公司重整计划实施后总股本的 0.78%;北京恒尘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将获得 19,479,329 股,占公司重整计划实施后总股本的 2.22%;楼益女将获得 20,000,000 股,占公司重整计划实施后总股本的 2.28%;苏州益波元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获得 28,060,676 股,占公司重整计划实施后总股本的 3.20%。
二、本次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例 股数(股) 例
苏州辰顺浩景企
业管理合伙企业 0 0.00% 162,327,743 18.51%
(有限合伙)
花王国际建设集 128,745,000 31.64% 128,745,000 14.68%
团有限公司
吴群 20,931,600 5.14% 24,183,240 2.76%
上海恺博私募基 0 0.00% 34,158,064 3.90%
金管理有限公司
罗秋娥 0 0.00% 8,781,149 1.00%
松树慧林(上海)
私募基金管理有 0 0.00% 12,847,743 1.47%
限公司
徐博 0 0.00% 29,251,460 3.34%
乐贝尔 0 0.00% 16,403,716 1.87%
赵香梅 0 0.00% 38,893,727 4.44%
陈赛平 0 0.00% 6,861,716 0.78%
北京恒尘咨询管
理中心(有限合 0 0.00% 19,479,329 2.22%
伙)
楼益女 0 0.00% 20,000,000 2.28%
苏州益波元企业
管理合伙企业(有 0 0.00% 28,060,676 3.20%
限合伙)
注:苏州辰顺浩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吴群、上海恺博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罗秋娥、松树慧林(上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徐博、乐
贝尔、赵香梅、陈赛平、北京恒尘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楼益女、苏州益波元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最终持有的准确股票数量以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
三、本次权益变动后实际控制人变动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一)投资者为上市公司持股 50%以上的控股股东;(二)投资者可以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 30%;(三)投资者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四)投资者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四条第三点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投资者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苏州辰顺通过控制上市公司 18.51%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即可被认定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鉴此,待上市公司完成董事会改选,苏州辰顺提名的董事占据董事会多数席位后,苏州辰顺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徐良先生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后续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变化进行认定,并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所涉及后续事项
根据有关规定,苏州辰顺、花王集团、吴群先生应就本次股权变动事项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苏州辰顺)》、《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花王集团)》、《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吴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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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