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ST 花王 公告编号:2024-096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11 月 4
日、2024 年 11 月 5 日、2024 年 11 月 6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
值累计超过 1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花王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王集团”)书面核实,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披露的事项外,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其他重大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披露了《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经财务部门测算, 2024 年一至三季度累计实现营业收入为 6,964.11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808.57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8,223.23 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 2024 年年报披露后,公司股票预计会有被实施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尚未得到解决,占用本金及利息余额为 9,598.96 万元。
●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5 月 6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2023 年度,公司被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和带有持续经营相关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公司最近连续
3 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4 月 30 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2024 年 9 月 9 日,江苏省镇江市中级
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4 年 9 月 10 日披露的《关于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
●2024 年 9 月 9 日,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0 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公司重整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69)。镇江中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但公司尚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法院宣告破产的风险,如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在重整投资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重整投资人无法按照投资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关义务的风险,如投资款项无法按照约定时间支付,相关业绩承诺无法完成,相关业绩补偿无法实现,资产无法注入或无法按照投资协议约定的时间注入等。
●花王股份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已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 14 时召开,本重
整计划(草案)相关内容尚未经过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亦未获得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11 月 4 日、2024 年 11 月 5 日、2024 年 11 月 6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近期日常经营情况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产品研发、生产及销售正常推进,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截至目前,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2023 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重大事项情况
2024 年 9 月 9 日,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0 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公司重整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69)。
同时公司向控股股东发函询问核实,公司及控股股东不存在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近期未发现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及市场传闻,也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公司未发现除已公告信息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 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生产经营风险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披露了《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经财务部门测算, 2024 年一至三季度累计实现营业收入为 6,964.11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808.57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8,223.23 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
定,公司 2024 年年报披露后,公司股票预计会有被实施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二)控股股东质押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花王集团所持有的公司 12,874.50 万股均处于被质押且冻结状态,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 100%,占公司总股本的 31.64%。花王集团进入重整程序,可能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告编号 2022-059)。
(三)公司重整的风险提示
2022 年 5 月 13 日,公司收到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
院”)下达的《决定书》[(2022)苏 11 破申 3 号],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公告编号 2022-051)。
2024 年 9 月 9 日,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0 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公司重整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69)。镇江中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但公司尚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法院宣告破产的风险。如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在重整投资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重整投资人无法按照投资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关义务的风险,如投资款项无法按照约定时间支付,相关业绩承诺无法完成,相关业绩补偿无法实现,资产无法注入或无法按照投资协议约定的时间注入等。
花王股份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已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 14 时召开,本重整
计划(草案)相关内容尚未经过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亦未获得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
(四)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提示
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5 月 6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2023 年度,公司被苏
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和带
有持续经营相关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公司最近连续 3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公司股票自 2024 年4 月 30 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尚未得到解决,占用本金及利息余额为 9,598.96 万元。
2024 年 9 月 9 日,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
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0 日披露的《关于实
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经公司董事会自查核实,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发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