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ST 花王 公告编号:2024-027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的金额:本案仅涉及案件受理费。
是否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根据法院一审判决结果,结合案件进展情况,经公司财务核算,预计对公司 2023 年度的净利润、其他应收款、少数股东权益产生影响,对公司资产的影响尚待进一步核实,目前公司年审工作还在进行中,此判决对公司 2023 年年报的具体影响尚不确定,最终影响金额以公司年审会计师年审意见为准,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本次诉讼案件处于一审判决阶段,案件当事人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起上诉,该案件最终判决结果、执行情况等存在不确定性。
近日,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原告一”或“公司”)收到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3)湘03行初46号《行政判决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案件受理的基本情况
2017 年 12 月 29 日,韶山市农业农村局(以下简称“被告二”)组织韶山
市美丽乡村建设 PPP 项目社会资本方招标,公司参与投标并于 2018 年 1 月 19
日中标。2018 年 2 月 8 日,公司与韶山市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被告三”)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韶山市花王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投资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二”)。2018 年 3 月 9 日,公司与被告二、被告三共
同签订了《韶山市美丽乡村建设 PPP项目 PPP 项目合同》(以下简称“《PPP合
同》”)。2018 年 7 月 20 日,公司、原告二、被告二、被告三共同签订了《韶
山市美丽乡村建设 PPP 项目合同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
中标本项目并签订行政协议后,公司积极履行约定各项义务,项目公司也积极履约,完成了项目投资、融资、建设等工作。由于韶山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被告一”)、被告二存在严重违约,不仅损害原告的合法权益还导致《PPP 合同》及补充协议的合同目的已无法实现,行政协议事实上也已无法履行。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故公司提起本案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9 月 12 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
二、本次诉讼进展情况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1、驳回原告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韶山市花王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投资有限公司对被告韶山市农业农村局的起诉;
2、解除原告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与原韶山市农业局,第三人韶山市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韶山美丽乡村建设 PPP 项目 PPP 项目合同》及原告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韶山市花王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投资有限公司与原韶山市农业局,第三人韶山市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韶山市美丽乡村建设 PPP 项目合同补充协议》;
3、责令被告韶山市人民政府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就《韶山美丽乡
村建设 PPP 项目 PPP 项目合同》及《韶山市美丽乡村建设 PPP 项目合同补充协
议》解除后的审计、结算、投资额及收益的返还等问题与原告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韶山市花王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投资有限公司进行协商,并在协商不成时对两原告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4、驳回原告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韶山市花王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投资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 50 元,由被告韶山市人民政府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根据法院一审判决结果,结合案件进展情况,经公司财务核算,预计对公司 2023 年度的净利润、其他应收款、少数股东权益产生影响,对公司资产的影响尚待进一步核实,目前公司年审工作还在进行中,此判决对公司 2023 年年报的具体影响尚不确定,最终影响金额以公司年审会计师年审意见为准,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本次诉讼案件处于一审判决阶段,案件当事人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起上诉,该案件最终判决结果、执行情况等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及时对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同时,上述诉讼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
敬请各位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3月 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