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花王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9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因股权激励事项拟注销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公司最终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将根据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总股本确定。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9,930,742.2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420,031,010.43元,可供分配的利润为519,961,752.63元;按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7,157,255.77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12,804,496.86元,减付2017年度向股东分配的现金股利17,334,752.12元,期末留存未分配利润495,469,744.74元。
公司报告期末总股本341,077,000股,截至2018年年报披露日,公司拟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3,895,000股,扣除上述股份后,公司总股本为337,182,000股。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
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因股权激励事项拟注销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公司最终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将根据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总股本确定。
二、关于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相关规定,即在公司当年实现盈利且满足《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形下,公司当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并坚持现金分红优先的原则,该年度现金分红比例累计不少于公司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
公司2018年度内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低于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要求,现说明如下:
(一)行业及公司基本经营情况
公司核心业务主要包括“生态环境治理”和“旅游文体建设”两大板块,项目建设范围主要涉及城市黑臭河流和污染水体的治理及修复、湿地生态开发与保护、海绵城市建设、土壤修复等环保领域,以及文化旅游景区、特色小镇、美丽乡村、历史文化街区、休闲体育等文旅领域。随着生态建设与其他产业的不断融合,建设项目逐渐趋于大型化、综合化和专业化。
对于采用传统业务模式进行施工的大型项目,其运作周期一般为1-3年左右,相对较长,因此会形成较大存货和应收账款,存货结算和应收账款回收效率不可避免地受到地方政府财政预算、资金状况、地方政府债务水平等的影响,从而造成对公司流动资金的占用。对于采用PPP模式的大型项目,公司需要根据自身在项目公司的股权缴付相应资本金,存在较大的资金投入需求,对公司的资金实力和充裕程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未来资金需求情况
公司在业务拓展上坚持聚焦“生态+”发展战略,报告期内公司承建了韶山
市美丽乡村建设PPP项目、扬州琴筝小镇产业一期项目、清丰红色单拐文旅综合体PPP项目、国家网络安全人才与创新基地及临空港新城市政道路PPP项目,建设内容涉及生态环境提升、生态景观建设、文旅文体打造运营、道路基础设施、民生保障类工程、特色小镇等众多领域,2018年度,公司新签订施工项目共17个,合同金额总计52.34亿元,较2017年度增加97.97%。因公司在建及拟建项目投资规模较大,2019年度公司将临较大的资本支出压力,鉴于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有重大资金支出阶段,为避免营运资金周转困难的风险并使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拟定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相关方案。
(三)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
根据公司未来发展规划,为保障公司稳健、持续发展,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公司工程业务的开拓承接、建设施工以及项目运营等主营业务发展,同时公司滚存适量的未分配利润能相应减少公司对外借款,从而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和财务成本,实现公司有质量、可持续发展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认为: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公司当前的财务状况,兼顾了公司未来发展和股东长远利益,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和经营发展规划等因素,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和投资者回报而制定的,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时该预案履行了规定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董事会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事项
公司将于2018年5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以网络互动的形式召开2018年度现金分红说明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8年度现金分红说明会的预告公告》。
特此公告。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