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特别重大合同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及金额: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网络安全人才与创新基地及临空港新城市政道路PPP项目的《投资合作合同》,项目建设总投资约为1,016,653.19万元。
●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经东西湖区人民政府批准、本项目纳入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管理库项目中、并经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合作期暂定为15年(即为N+12年,其中,N暂定为3年建设期,12年运营维护期)。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影响:该合同的签订有利于扩大公司经营规模,对公司当期及未来年度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但合同履行影响公司财务指标的具体金额目前尚无法测算。
●特别风险提示:详见本公告“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一、审议程序情况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
公司拟签订特别重大合同的议案》。此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公司于2018年8月21日、8月22日、8月30日分别披露了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网络安全人才与创新基地及临空港新城市政道路PPP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关于重大项目预中标的公告》、《关于重大项目预中标的补充公告及风险提示》、《关于重大项目成交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2、2018-053、2018-061)
武汉市东西湖区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甲方”)为本项目实施机构,主要负责项目准备、采购、PPP合同签约、监管和移交等相关工作。经过法定程序,现确定公司与中信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牵头人)、中信工程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武汉)有限公司、武汉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政企合作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以下简称“乙方”)为本项目的中标社会资本方。现甲乙双方已就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合同标的情况具体如下:
1、工程名称: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网络安全人才与创新基地及临空港新城市政道路PPP项目。
2、建设地点: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3、建设内容:包括建设国家网络安全基地的公用建筑;周边公共绿化、景观小品、内部道路、广场、水体以及市政管网等设施及配套;建设人才社区等配套建筑;建设市政路网、供水供电、雨污管网、综合管廊等基础设施;建设绿化种植,绿道,景观雕塑,景观广场,景观驳岸以及景观照明灯基础设施;建设科
基础设施。具体以经政府批复的设计文件为准。
4、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暂定为15年(即为N+12年,其中,N暂定为3年建设期,12年运营维护期)。
(1)建设期:各子项目独立计算建设期。各子项目建设期以总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确定的日期起算,至各子项目完成竣工验收或提前使用之日为止。
(2)运营维护期:各子项目独立计算运营维护期。各子项目完成竣工验收或提前使用之日起独立计算运营维护期12年。
5、项目投资:工程总投资估算人民币1,016,653.19万元。本项目的征地拆迁安置工作及相关费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之前的相关工作及费用,均由政府方承担,不计入项目总投资。
6、融资方案:本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20%;配套融资占项目总投资的80%,由项目公司融资,项目公司融资不足的,由乙方负责补充融资,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借款、股东担保融资、资产证券化等。
7、运作模式:本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的模式进行运作。
8、市场定位及可行性分析:国家网络安全人才与创新基地依托武汉市生产、生活、生态三方面的优势,旨在建设成为集学历教育、在职培训、研发中心、孵化平台为一体的“科教+科创”人才高地,充分体现了智慧城市及产城融合发展的先进理念。项目建成后,将聚集具有国际国内一流水平的网络安全企业、产业和人才,推动形成以人才培养到技术创新,再到产业发展的良好生态环境,对促进武汉市经济转型升级、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对方当事人情况
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城乡建设局为本项目实施机构,隶属于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政府,主要职责包括:根据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城市总体
乡建设措施办法;组织研究分析城乡建设综合性、系统性、长远性重大问题;参
与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编制;负责建筑和市政建设、园林绿化等建
设工程的招投标监管;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行政
管理;负责建筑业的行业管理等。
公司与对方当事人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与其未发生
类似业务。
三、合同主要条款
(一)项目公司情况
由乙方在项目所在地单独出资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成立后,甲方与项目
公司将根据甲方和乙方确认的本合同内容签订《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
网络安全人才与创新基地及临空港新城市政道路PPP项目合同》(以下简称“PPP
项目合同”)。项目公司由乙方100%出资,注册资金为10,000万元,出资比例和
职责分工具体如下:
序号 名称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职能分工
(万元) (%)
1 中信工程设计建设有限 500 5 负责组织、协调及解决本项目融资、
公司(牵头人) 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等事宜
2 武汉网安建设投资基金 5,000 50 负责本项目资本金以外的债务融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等事宜
3 武汉建工集团股份有限 500 5 负责本项目施工总承包管理及项目
公司 运营(如需)等工作
4 中国政企合作投资基金 3,000 30 项目财务投资人
股份有限公司
5 中信建筑设计研究总院 250 2.5 负责本项目建筑类工程的规划、设计
有限公司 以及工程总承包管理等工作
6 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 250 2.5 负责本项目市政类工程的勘察、规
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划、设计以及工程总承包管理等工作
7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 500 5 负责本项目市政类施工总承包管理
公司 及项目运营(如需)等工作
(二)付费机制
本项目为准经营性项目,付费机制为可行性缺口补助,即项目公司按本合同
运营维护本项目的公用建筑、配套设施、公共基础设施等获得项目可用性付费和运维服务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项目公司通过本项目特许经营事项获得一定的经营收入(包括国家网络安全人才与创新基地的发布中心、展示中心、网安学院、人才培训中心、研究院、人才社区、地下综合管廊等公用工程),该经营性收入不足以覆盖项目投资及合理投资回报,由甲方按约提供缺口补助。
(三)履行地点
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四)违约责任
受限于本合同的其他规定,守约方应有权获得因违约方违约而使该方遭受的任何损失、支出和费用的赔偿,该项赔偿由违约方支付。该项赔偿不应超过违约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已经预见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本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如果一方证明其未履行义务是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则该方可根据本合同约定免责。
(五)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均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期限为45日;如果不能协商解决的,合同各方有权向武汉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合同生效条件和时间
本合同经东西湖区人民政府批准、本项目纳入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管理库项目中、并经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该项目由多家公司联合中标,公司主要负责市政道路及绿化的施工,因本项目按照配套市政工程建安工程造价下浮率2.10%预中标,施工图纸尚未全部
不确定性。若该合同顺利实施,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年度的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但合同履行影响公司财务指标的具体金额目前尚无法测算。
2、该合同的签订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公司经营规模,提高公司业务承接能力,为公司未来项目开拓和合作提供更多的经验,进而为公司未来的持续经营能力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3、本合同的履行对本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本合同而对上述合同当事人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合同条款中已对施工范围、工程建设期、付费机制等内容做出明确约定,合同各方也均具有履约能力,但正式的施工合同尚未签署,具体的可施工工程量、工程款的支付等暂不确定,后期公司将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披露义务;同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正常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