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花王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3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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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18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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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770.20万股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花王股份”)于 2018年2
月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及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
司董事会已完成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程序:
(1)2018年2月12日至2018年2月22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办公系统及公示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8年2月26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之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2)2018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3)2018年5月7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2018年4月27日。
3、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价格:6.028元/股。
4、首次授予人数:95人,包括公司公告本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以及单独或合 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5、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公司A股普通股。
6、激励对象名单及实际授予登记情况:
在公司确定授予日后的协议签署、资金缴纳过程中,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和资金筹集不足等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全部或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因此,公 司本次激励计划实际授予数量由800.00万股调整为770.20万股,授予人数由101 人调整为95人。授予登记的激励对象名单如下: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
票数量(万股) 总数的比例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顾菁 总经理 30 3.90% 0.09%
徐旭升 副总经理 15 1.95% 0.04%
韦建宏 副总经理 20 2.60% 0.06%
崔竑波 副总经理 50 6.49% 0.15%
李洪斌 董事、副总经理、 28 3.64% 0.08%
董事会秘书
林晓珺 董事、财务总监 28 3.64% 0.08%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人员 599.20 77.80% 1.80%
(89人)
合计95人 770.20 100.00% 2.31%
注:
1、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未超过本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授予登记的激励对象与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批准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本次授予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及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本激励计划各批次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 解除限售安排 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40%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30%
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30%
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三、授予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验字【2018】33050005号《验资报告》,截至2018年5月16日止,公司已收到95名激励对象认缴的出资款人民币 46,427,656.00 元,出资方式均为货币。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7,702,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人民币38,725,656.00元。
公司本次增资前注册资本人民币333,375,00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
币341,077,000.00元。
四、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为770.20万股,于2018年6月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333,375,000 股增加至
341,077,000 股,导致公司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动。公司控股股东花王国际建设
集团有限公司在授予前持有公司股份139,01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70%;
本次授予完成后,花王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占公司股 本总额比例为 40.76%,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证券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单位:股) 数量 比例 股权激励定向发行股票 数量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139,013,000 41.70% 7,702,000 146,715,000 43.02%
无限售条件股份 194,362,000 58.30% 0 194,362,000 56.98%
合计 333,375,000 100% 7,702,000 341,077,000 100%
注: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增发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企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
值模型对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董事会已确定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8年4月27日,在2018年-2021年将按照各期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比例和
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总额分期确认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按实际申请登记份额 770.20 万股测算,预计未来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为
2,471.23万元,则2018年-2021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限制性股票数 需摊销的总费用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2021年
量(万股)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770.20 2,471.23 1,368.12 906.90 167.95 28.27
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仅为测算数据,最终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