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回函
致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问函》已收悉,经自查,现就相关事宜回复如下:
作为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上海联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公司”),除上市公司已公告事项外,截至目前,本集团公司确认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涉及上市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上海联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3 日
关于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回函
致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问函》已收悉,经自查,现就相关事宜回复如下:
作为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除上市公司已公告事项外,本人确认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涉及上市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徐涛明
吉蔚娣
2024 年 4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