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
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已离职的激励对象林焱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28,8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1 年 4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
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公告。
2、2021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1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公告。
3、2021 年 12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议案》,根据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和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以 2021 年 12 月 24 日为激励计划
预留部分的授予日,向 6 名激励对象授予 18 万股限制性股票。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确认。公司本次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
异,不需要重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5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披露的公告。
4、2022 年 5 月 20 日,公司实施 2021 年度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
总股本 408,257,71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送红股 0.3 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3 股,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为 653,212,346 股。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晶方科技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此次权益分派完成后,预留部分授予的 6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份由 18 万股变为 28.80 万股。
5、2022 年 9 月 14 日,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周正伟、李朝晖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 96,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18.01 元/股(已除权除息)。该事项尚需向中登提交相关手续。
6、2023 年 1 月 13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
第六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为 4 名符合解锁资格的
激励对象办理解锁事宜,共计解锁 76,800 股。上述解锁股份已于 2023 年 1 月 30
日上市流通。
7、2023 年 3 月 2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
第七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已离职的激励对象林焱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 28,8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18.01 元/股(已除权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回购依据、价格及数量
(一)股份回购依据
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林焱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晶方科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其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股份回购数量
2022 年 1 月 26 日,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林焱 3 万股限制性股票。2022 年 5
月 20 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其限制性股票增加至 4.8 万股。2023 年 1 月 30
日,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暨上市,其共计解锁 1.92 万股。
本次公司将回购激励对象林焱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 2.88 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股份回购价格
公司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28.81 元/股。由于公司实施权益分派,稀释后的价格为 18.01 元/股。本次回购注销的回购的价格为 18.01 元/股。
(四)股份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注销的资金来源系公司自有资金。
(五)股东大会
本次拟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事项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类 别 变动前(股) 本次变动(股) 变动后(股)
有限售条件股份 1,021,440 -28,800 992,640
无限售条件股份 652,094,906 0 652,094,906
总计 653,116,346 -28,800 653,087,546
注: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周正伟、李朝晖合计 9.6 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变为 653,116,346 股,该事项尚需向中登提交相关手续。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全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合法法规。该事项不会影响《晶方科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草案)》的继续实施,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按照《晶方科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草案)》及相关程序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鉴于原激励对象林焱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故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 28,800 股限制性股票。上述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晶方科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董事会本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将激励对象林焱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28,8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18.01元/股。
七、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观韬中茂(上海)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回购注销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待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办理股份注销及减资手续。
特此公告。
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