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04 证券简称:鼎龙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7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22 元(含税),不转增,不送红
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
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现金分
红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利润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
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74,068,339.43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45,810,126.50 元,2023 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371,387,674.96 元。
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根据《公司法》规定,按照母公司当年税后利润 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计人民币 14,581,012.65 元。
2.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22 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以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23,552 万股为基数测算,预计派发现金股利合计
52,285,440.00 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比例为 30.04%,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如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利润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与此次权益分派相关的具体事项。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合规、合理性
该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发展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公司可持续发展与股东回报的合理平衡,兼顾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增强股东回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法律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资金需求,以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方案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本公告所涉金额货币种类均为人民币。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