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01 证券简称:ST 奥康 公告编号:临 2024-034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触及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已消除,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申请。
上海证券交易所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最终申请撤销情况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为准,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因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天健审〔2023〕7-357 号)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第 9.8.1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4 月 27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暨临时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05)。
二、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一)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7 条规定,公司股票因第 9.8.1
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内部控制缺陷整改完成,内控有效运行,向本所申请撤销对其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的,应当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对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3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缺陷整改已完成,内控有效运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天健审〔2024〕7-222 号)以及《关于对公司 2022 年度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在 2023 年度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天健函〔2024〕7-41 号),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
(二)关于公司立案调查的情况说明
2024 年 3 月 15 日,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振滔先生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 》(证监立案字01120240008 号、证监立案字 01120240009 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王振滔先生立案。
2024 年 5 月 16 日,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4]17 号),浙江监管局就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事项及关联交易未披露事项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300 万元罚款; 对实际控制人王振滔给予警告,并处以 300 万元罚款;对董事兼总裁王进权给 予警告,并处以 80 万元罚款;对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翁衡给予警告,并处 以 80 万元罚款。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本次涉及公司的立案事项已调查、 审理终结。《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本次涉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行为未触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截至本 公告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已向中国证监会缴纳相应罚款。
(三)关于公司整改措施的情况说明
1.归还占用资金及停止关联交易
对于资金占用,王振滔已通过奥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康集团”)于 2023 年 4 月归还占用款项。对于关联方转移资源或义务形成的关联交易,截
至 2023 年 4 月 14 日,相关关联交易已停止开展。对于相关资金占用及关联交易
产生的利息,王振滔已通过奥康集团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前归还。
2.加强对资金支付的审批管理工作,修改完善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针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相关资金的收付主要系利用了非标准付
款流程而发生,因此公司已严控付款流程,避免非标准付款流程情形的再次发生,杜绝出现未按权限逐级审批而直接支付的情形。公司现已严格按照标准流程执行资金支付逐级审批。同时,公司规范各财务人员专岗专职,并对《货币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修订,新增“第四章防止资金占用的管理”以强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占公司利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此外,公司明确资金审批程序与职责权限,并通过信息系统规范资金电子审批及支付流程。
3.管控经销商信用政策
公司已建立严格的内部控制系统,对《经销商信用管理制度》《应收账款管理制度》等进行修订,以加强对公司资金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和合规支付。公司已向控股股东、经销商及相关关联方发函,明确告知其与公司进行资金往来的相关管理要求,敦促前述主体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相关方严格履行有关承诺、不得擅自使用或转移资金,明确告知一旦发现其存在违反承诺的行为,公司将采取相应惩戒措施。控股股东、经销商及相关关联方已回函确认收到前述函件,确保知悉并履行相关承诺事项。
4.全面完善公司决策权限
为全面完善公司内部控制、确保内控制度能够全面覆盖公司运营和日常管理,公司全面梳理了审批程序及决策权限,对各部门决策权限进行自查,具体包括业务、人力、行政、财务等方面。其中,业务类涵盖采购管理、供应商管理、渠道管理等 9 项决策权限,依据公司业务发展需求,新增符合业务的审批流程;人力类涵盖流程管理、组织设计、人员调动等 13 项决策权限,依据公司业务发展,设置相关部门,加强日常组织架构、员工编制调整的管控流程;行政类涵盖法律事务、审计监察、信息技术等 6 项决策权限,下放专利申请审批、合同档案借阅等权限,提升工作效率;财务类涵盖资金与费用审批类等多项决策权限,禁用非标准付款流程。此次修订的决策权限对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加以明确,对各项业务的流程和操作予以规范。公司将严格落实内部控制制度、提高执行力度,确保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有效运行。
5.开展证券合规法律培训
公司联合外聘法律机构在公司视频会议室开展了《证券合规法律培训》,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均现场参加此次学习。此次培训就《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全面阐述,强调了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和违法责任,旨在强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信息披露意识,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后期将不定期开展相关合规培训。
6.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签署承诺函
公司控股股东奥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振滔及奥康集团均已于
2023 年 10 月 31 日签订《关于杜绝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承诺函》。
综上所述,经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条款进行逐项排查,公司涉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且不存在触及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第 9.8.7 条相关规定,公司股票符合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
件,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6 月 1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
三、其他风险提示
上海证券交易所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和实际 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最终申请撤销情况以上 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为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股票正常交易。 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 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