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3001 股票简称:ST 奥康 公告编号:临 2024-016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8 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
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及表决,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等相关具体事宜。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
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做相应的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前章程条款 修订后章程条款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证券法》和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证券法》和其
其他有关规定,由奥康集团有限公司、王振滔、 他有关规定,由奥康集团有限公司、王振滔、王
王进权、缪彦枢、潘长忠共同作为发起人,以发 进权、缪彦枢、潘长忠共同作为发起人,以发起
起设立的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经浙江省人 设立的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经浙江省人民
1 民政府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批准,于 2001 年 政府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批准,于 2001 年 11
11 月 12 日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 月 12 日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
取得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3300001008272(1/1)。 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3300001008272(1/1),2016
年 5 月 16 日换发了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9133000076251901XW。
第二十四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 第二十四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2 (三)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
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
的公司债券; 的公司债券;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
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
人数或者本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即不足 人数或者本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即不足
六人时。 五人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
3 之一时; 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 (三)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
的股东书面请求时; 的股东书面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
的其他情形。 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会 第四十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会
议室或通知的其他地址。 议室或通知的其他地址。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现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现
4 场会议时间、地点的选择应当便于股东参加。公 场会议时间、地点的选择应当便于股东参加。公
司还将提供网络投票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 司还将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
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 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
出席。 视为出席。
第八十条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 第八十条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
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 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
5 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 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
议应当充分说明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的公告应当充分说明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 ……
第八十二条 …… 第八十二条 ……
(四)监事选举:股东在选举监事投票时,可将 (四)监事选举:股东在选举监事投票时,可将
票数等于该股东所持股份数乘以待选监事人数, 票数等于该股东所持股份数乘以待选监事人数,
6 股东可将其总投票集中投给一个或几个候选人, 股东可将其总投票集中投给一个或几个候选人,
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监事当选。 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监事当选。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告知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
基本情况。
第八十七条 …… 第八十七条 ……
7 通过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上市公司股东或其 通过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公司股东或其代理
代理人,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查验自己的投 人,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查验自己的投票结
票结果。 果。
第八十八条 股东大会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 第八十八条 股东大会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
网络或其他方式,会议主持人应当宣布每一提案 络或其他方式,会议主持人应当宣布每一提案的
的表决情况和结果,并根据表决结果宣布提案是 表决情况和结果,并根据表决结果宣布提案是否
否通过。 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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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正式公布表决结果前,股东大会现场、网络及 在正式公布表决结果前,股东大会现场、网络及
其他表决方式中所涉及的上市公司、计票人、监 其他表决方式中所涉及的公司、计票人、监票人、
票人、主要股东、网络服务方等相关各方对表决 主要股东、网络服务方等相关各方对表决情况均
情况均负有保密义务。 负有保密义务。
第九十六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者更换,并 第九十六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者更换,并可
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 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
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任期从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 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
9 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 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
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 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履行董事职务。 公司董事可以由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
公司董事可以由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 任,兼任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
任,兼任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 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
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 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10 第一百二十六条 公司设总裁 1 名,副总裁 7 名, 第一百二十六条 公司设总裁 1 名,副总裁 5 名,
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一百三十条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 第一百三十条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
权: …… 权: ……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
以外的管理人员; 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11 (八)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 (八)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
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拟订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三)项、第 (九)拟订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三)项、第
(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 (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
票的方案; 票的方案;
(十)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十)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一百五十四条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 第一百五十四条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
起 4 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年 起 4 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并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