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环球时报》社等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股东《环球时报》
社持有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数量为91,925,95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31%;《中国汽车报》社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6,571,04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9%。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2 日收到股东《环
球时报》社、《中国汽车报》社有限公司发来的《股份减持通知函》,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环球时报》社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20 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199%,不超过其减持前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393%)。《中国汽车报》社有限公司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00 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271%,不超过其减持前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45.655%)。
截至 2019 年 8 月 6 日,《环球时报》社及《中国汽车报》社
有限公司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2019 年 5 月 9 日至 2019 年 8 月
6 日期间,《环球时报》社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
有限公司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截止本公告披露日,
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环球时报》社仍持有公司股份
90,765,95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8.209%),《中国汽车报》社有
限公司仍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6,571,04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9%。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5%以上非第一 IPO 前取得:
《环球时报》社 91,925,957 8.31%
大股东 91,925,957 股
《中国汽车报》社有 IPO 前取得:
5%以下股东 6,571,044 0.59%
限公司 6,571,044 股
注:上述股东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票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
的股份,相关股份已于 2015 年 4 月 27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环球时报》社及《中国汽车
人民日报社 535,540,064 48.43%
报》社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
一致行 《环球时报》社 91,925,957 8.31% 人民日报社控制的企业
动人
《中国汽车报》社
6,571,044 0.59% 人民日报社控制的企业
有限公司
合计 634,037,065 57.33% —
注:上表持股情况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数据。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减持价
减持数量 减持比 减持 格区间 减持总金额 当前持股数 当前持
股东名称 减持期间
(股) 例 方式 (元/ (元) 量(股) 股比例
股)
集中
《环球时 2019/5/24 17.60-
1,160,000 0.105% 竞价 21,919,658 90,765,957 8.209%
报》社 ~2019/8/6 20.86
交易
《中国汽 集中
2019/5/24
车报》社 0 0% 竞价 0-0 0 6,571,044 0.59%
~2019/8/6
有限公司 交易
注:截至 2019 年 8 月 6 日,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时间已过半,《中国汽车报》社有
限公司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
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环球时报》社及《中国汽车报》社有限公司均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五)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系股东根据自身业务发展需要自主决定,后续减持期间内,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上市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继续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具体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后续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股东将继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