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98 证券简称:中信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5-029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息 1.722 元人民币(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
体日期将在分红派息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
前本行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
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行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
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以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中母公司税后利润为准,2024 年度合并后归属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 685.76
亿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行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3,250.82 亿元。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 年度拟以实施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 按照2024年度本行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66.37亿元。
2.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人民币 60.65 亿元。
3. 不提取任意公积金。
4. 综合考虑财务、资本状况等因素,本行拟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派发现金股
息,以本次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
的 A 股股东和 H 股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息 1.722 元人民币(含税,下同),
按截至 2025 年 3 月 4 日1本行 A 股和 H 股总股本数 556.45 亿股计算,2024 年度
普通股现金股息总额为人民币 95.82 亿元,连同已派发的中期现金股息 98.73 亿
元(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息 1.825 元人民币),全年派发现金股息合计 194.55 亿
元(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息 3.547 元人民币),占本年度合并后归属于本行普通
股股东净利润的 30.50%、占合并后归属于本行股东净利润的 28.37%。
现金股息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 A 股股东支付,以人民币或等
值港币向 H 股股东支付。如以港币实际派发的,股息金额按照本行 2024 年年度
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一周(包括股东大会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 币平均基准汇率计算。
在实施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前本行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 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行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
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亿元) 194.552 174.32 161.10
回购注销总额(亿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亿元) 685.76 670.16 621.03
2024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亿元) 3,250.82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亿元) 529.97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亿元)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亿元) 658.98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亿 529.97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是否 否
低于5000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 80.42
1 本行“中信转债”于 2025 年 3 月 4 日到期摘牌。
2 包括已派发的 2024 年普通股中期现金股息。
现金分红比例是否低于30% 否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 否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合并后归属于本行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 685.76 亿元,本行拟分
配的普通股现金股息总额(包括已派发的中期现金股息)为人民币 194.55 亿元, 占本年度合并后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 30.50%、占合并后归属于本行 股东净利润的 28.37%,主要考虑因素具体如下:
1. 宏观经济形势严峻
当前宏观经济整体回暖,但恢复基础仍不牢固。银行经营在稳定息差、资产 投放、非息收入拓展等方面均面临一系列挑战,银行业金融机构收入增长普遍承 压。
2. 资本监管要求加强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原银保监会发布的《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办法》,本行 在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已考虑更为严格的资本监管要求,留存利润将用于补充资 本。
3. 保障本行长期健康稳定发展
本行目前处于稳步发展阶段,各项指标符合监管要求,近三年归属于本行股 东净利润稳步提升。2024 年度现金分红比例的确定,旨在满足本行中长期资本 规划和业务发展资本需求的同时,增强抵御风险能力,支持本行发展战略实施, 并在盈利稳步增长基础上,促进全体股东共同分享本行经营发展成果。
综上,为了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使本行在把握未来增长机 会的同时保持财务灵活性,董事会制定了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本年度不实施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分配后,本行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主要作为内 生资本留存,以维持合理的资本充足率水平。2024 年度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 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79%,预计 2025 年度将保持一定的回报贡献水平。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提交本行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时,将按照有关监管要求,为投资者提供网络投票的便利条件,同时按照参与表决的 A 股股东的持股比例分段披露表决结果。分段区间为持股 1%以下、1%-5%、5%以上 3 个区间;对持股比例在 1%以下的股东,还将按照单一股东持股市值 50 万元以上和以下两类情形,进一步披露相关 A 股股东表决结果。中小投资者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及实施充分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行 2025 年 3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信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本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行独立董事对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附件。
本行 2025 年 3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信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26 日
附件: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等监管部门要求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银行”)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原则,事前认真审阅了相关议案及文件,现就《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中信银行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年度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符合中信银行实际情况和保障长期健康稳定发展需求,兼顾了中信银行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整体利益,同意该项议案。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中信银行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廖子彬、周伯文、王化成、宋芳秀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