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98 证券简称:中信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3-039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以书面形
式发出有关会议通知和材料,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0 号
院 1 号楼中信大厦以现场会议形式完成一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并形成决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10 名,实际出席董事 10 名,其中,曹国强、黄芳、王彦康、何操、陈丽华、钱军、廖子彬等 7 名董事以视频方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由方合英副董事长主持,本行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表决结果,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方合英先生担任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 赞成10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因工作安排需要,朱鹤新先生提出辞去本行董事长、非执行董事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席、委员职务;方合英先生提出辞去本行行长职务。董事会选举方合英先生为本行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自中国银行业监管机构核准其董事长任职资格之日起正式就任。在此之前,根据相关监管规定,董事会同意指定方合英先生代为履行本行董事长职责,代为履职期限自朱鹤新先生辞任生效之日起,至方合英先生正式就任本行董事长之日止。方合英先生董事长任职资格获核准并正式就任后,不再担任本行副董事长。
方合英先生简历请见附件1。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刘成先生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的议案》
刘成董事因与该议案存在利害关系回避表决,该议案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
表决结果: 赞成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因工作安排需要,方合英先生提出辞去本行行长职务。董事会同意聘任刘成先生为本行行长,自中国银行业监管机构核准其行长任职资格之日起正式就任;董事会同意指定刘成先生自方合英先生辞任本行行长生效之日起代为履行本行行长职责,直至其行长任职资格获中国银行业监管机构核准。刘成先生的薪酬按照本行有关规定执行。
本行独立董事何操、陈丽华、钱军、廖子彬关于该议案的独立意见请见附件2。刘成先生简历请见附件3。
特此公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7日
方合英先生简历
方合英,男,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现任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党委书记、副董事长、董事。方先生于2020年12月起任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及执行委员会成员、中国中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11月起任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现同时担任中信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3月至2023年4月任本行行长。曾任本行苏州分行行长、杭州分行行长、本行金融市场业务总监、副行长、财务总监。此前,先后在浙江银行学校任教,浙江银行学校实验城市信用社信贷部任总经理助理等。方先生具有三十年银行从业经验,毕业于湖南财经学院(现湖南大学),获北京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刘成先生为行长的独立意见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的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对中信银行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聘任刘成先生为中信银行行长的议案及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中信银行董事会聘任刘成先生为行长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刘成先生具备中资商业银行行长任职资格;同意中信银行董事会聘任刘成先生为中信银行行长,在中国银行业监管机构核准任职资格之日起就任,其薪酬按照中信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何操、陈丽华、钱军、廖子彬
2023年4月17日
刘成先生简历
刘成,男,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现任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党委副书记、董事、常务副行长。刘先生现同时担任中信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信银(香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亚洲金融合作协会理事。刘先生于2018年4月至2021年11月任本行监事长,此前曾在中央财政金融学院(现中央财经大学)任教,曾长期供职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务院办公厅,具有丰富的发展改革、财政金融相关工作经验。刘先生先后就读于中央财政金融学院金融系、中国人民大学金融学院,获经济学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