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98 证券简称:中信银行 编号:临2021-07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于2021年12月10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有关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1年12月24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中信大厦以现场会议形式完成一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并形成决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朱鹤新董事长因事委托方合英副董事长代为出席并表决。本次会议由方合英副董事长主持,本行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根据表决结果,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发行资本债券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为支持业务发展,夯实资本基础,满足资本监管要求,增强抵御风险和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能力,保障股东长远利益,本行制定了资本债券发行规划,拟根据本行战略部署,适时发行合适类型的债券。本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高级管理层办理上述资本债券发行相关事宜,发行相关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36个月内有效。
发行资本债券一般性授权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本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发行金融债券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为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本行制定了金融债券发行规划,拟根据资
金需求以及市场情况,适时发行合适类型的债券。本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高级管理层办理上述金融债券发行相关事宜,发行相关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36个月内有效。
发行金融债券一般性授权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本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中信银行对外捐赠年度预算总额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本行对外捐赠年度预算总额拟定为: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与上年本行净利润的万分之三之和(如合计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按人民币4,000万元执行)。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行长审批,正常情况下,单笔不超过人民币800万元(含本数)且该年度累计不超过本行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的对外捐赠年度预算总额的对外捐赠项目;本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批,遇紧急突发重大事项情况下,单笔对外捐赠超过人民币800万元(不含本数),或该年度累计超过本行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的对外捐赠年度预算总额的对外捐赠项目。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中信银行2022年董事会对董事长授权方案》
朱鹤新董事长因与该议案存在利害关系,回避表决,本议案有效表决票数为8票。
表决结果:赞成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中信银行2022年董事会对行长授权方案》
方合英副董事长因与该议案存在利害关系,回避表决,亦不代理朱鹤新董事长行使表决权,本议案有效表决票数为7票。
表决结果:赞成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信银行全面风险管理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中信银行恢复和处置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银保监会”)《银行保险机构恢复和处置计划实施暂行办法》,本行董事会同意制定《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恢复计划(2021年版)》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处置计划建议(2021年版)》,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
八、审议通过《中信银行内部控制基本规定(1.0版,2021年)》
表决结果:赞成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持续关联交易上限的议案》
朱鹤新董事长、方合英副董事长、曹国强董事因与该议案存在利害关系,回避表决,本议案有效表决票数为6票。
表决结果:赞成6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调整本行与中信集团及其相关方2021-2023年资产托管服务类持续关联交易上限金额,分别由5亿元人民币、7亿元人民币、10亿元人民币调增为7亿元人民币、18亿元人民币、28亿元人民币,并根据调整后的上限金额与中信集团签署新的框架协议。
具体内容见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本行网站(www.citicbank.com)的《持续关联交易公告》。
本行独立董事何操、陈丽华、钱军关于本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函请见附件3。
十、审议通过《给予关联方企业授信额度》的议案
1. 给予中信集团关联方企业授信额度
朱鹤新董事长、方合英副董事长、曹国强董事因与该议案中本项表决事项存在利害关系,回避表决,本表决事项的有效表决票数为6票。
表决结果:赞成6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2. 给予新湖中宝关联方企业授信额度
黄芳董事因与该议案中本项表决事项存在利害关系,回避表决,本表决事项的有效表决票数为8票。
表决结果:赞成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经审议,本行董事会同意给予中国银保监会监管口径下中信集团关联方企业219.3898亿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根据监管规定占用关联授信额度217.3898亿元人民币,纳入中信集团关联方企业关联授信限额管理;同意给予中国银保监会监管口径下新湖中宝关联方企业12.5亿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根据监管规定占用关联授信额度12.5亿元人民币,纳入新湖中宝关联方企业关联授信限额管理。
本次关联授信所涉及的关联方企业具体情况请见附件4。
本行独立董事何操、陈丽华、钱军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函请见附件5。
十一、审议通过《中信银行2020年职工薪酬决算方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中信银行高管人员2020年度绩效考核及薪酬分配方案》
方合英副董事长、郭党怀董事与本议案表决事项存在利害关系,回避表决,方合英副董事长亦不代理朱鹤新董事长行使表决权,本议案有效表决票数为6票。
表决结果:赞成6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本行独立董事何操、陈丽华、钱军关于本议案的独立意见函请见附件6。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任命何操先生为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增补何操先生为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4日
附件 1: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资本债券一般性授权
为支持业务发展,夯实资本基础,满足资本监管要求,增强抵御风险和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能力,保障股东长远利益,本行制定了资本债券发行规划,拟根据本行战略部署,适时发行合适类型的债券。关于本行及纳入本行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发行资本债券一般性授权事宜具体如下:
一、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行规划
本行及纳入本行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按照如下规划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一)发行人:债券发行主体包括本行及纳入本行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等。
(二)发行规模: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余额与发行二级资本债券余额累计拟不超过本行加权风险资产余额的5%,两种债券的具体发行余额由本行高级管理层在上述余额总和范围内根据具体情况加以确定。本行加权风险资产余额按上一年年末并表口径全折人民币加权风险资产余额核定。
(三)债券利率:参照市场利率确定。
(四)债券属性:合格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将按照监管要求设定减记、赎回等核心条款。
(五)决议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发行资本债券一般性授权议案之日起36个月内有效。
(六)本行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资本债券一般性授权议案,并获得监管机构有效批准的条件下完成发行。
二、二级资本债券发行规划
本行及纳入本行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按照如下规划发行二级资本债券:
(一)发行人:债券发行主体包括本行及纳入本行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等。
(二)发行规模:发行二级资本债券余额与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余额累计拟不超过本行加权风险资产余额的5%,两种债券的具体发行余额由本行高级管理层在上述余额总和范围内根据具体情况加以确定。本行加权风险资产余额按上一年年末并表口径全折人民币加权风险资产余额核定。
(三)债券利率:参照市场利率确定。
(四)债券属性:合格二级资本工具,将按照监管要求设定次级、减记、赎回等核心条款。
(五)决议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发行资本债券一般性授权议案之日起36个月内有效。
(六)本行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资本债券一般性授权议案,并获得监管机构有效批准的条件下完成发行。
三、授权事宜
(一)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高级管理层办理上述资本债券发行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相关监管机构报批,沟通及确定发行债券类型、具体发行批次和规模、发行时间、发行对象、发行方式、发行地点、发行条款、债券期限、债券利率、债券价格、债券币种、资金用途、申请债券上市流通、安排债券还本付息、行使赎回权、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根据监管机构要求对发行方案进行适当调整,并由高级管理层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并办理上述资本债券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及董事会转授权高级管理层的发行相关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36个月内有效。
附件 2: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金融债券一般性授权
为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本行制定了金融债券发行规划,拟根据资金需求以及市场情况,适时发行合适类型的债券。关于本行及本行附属机构发行金融债券一般性授权事宜具体如下:
一、金融债券发行规划
本行及本行附属机构拟按照如下规划发行金融债券:
(一)发行人:债券发行主体包括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各海外分行、各并表子公司及其附属机构等。
(二)发行规模:发行债券余额累计拟不超过本行负债余额的5%,本行负债余额按上一年年末并表口径全折人民币负债余额核定。
(三)债券利率:参照市场利率确定。
(四)债券属性:非补充资本金性质的债券。
(五)发行品种:境内包括普通金融债券,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券、绿色债券、“双创”“三农”等各类非补充资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