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95 证券简称:中金公司 公告编号:临 2023-015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中金公司”)
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
次会议”)通知,并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通过现场结合电话形式召开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其中,非执行董事谭丽霞女士因其他公务安排,委托执行董事黄朝晖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独立非执行董事彼得·诺兰先生因其他公务安排,委托独立非执行董事陆正飞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沈如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中金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为分项表决,尚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经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汇金公司”)推荐,董事会同意提名张薇女士、孔令岩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届时可以连选连任。张薇女士、孔令岩先生的简历请见本公告附件。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此前审议批准的董事报酬方案,鉴于张薇女士及孔令岩先生自股东及/或股东相关单位领取薪酬,其将不再就履行董事职责从公司领取董事袍金、津贴或会议费,其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及与履行董事职责相关所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构成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在关于选举张薇女士及孔令岩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获得股东大会通过的前提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专门委员会构成同步作出如下调整:
1、选举张薇女士担任战略与 ESG 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风险控制委员会成员;及
2、选举孔令岩先生担任战略与 ESG 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风险控制委员会成员。
本次选任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如其在任期内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专门委员会成员资格。
(四)《关于聘任杜鹏飞为管理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聘任杜鹏飞先生为公司管理委员会成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杜鹏飞先生的简历请见本公告附件。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中金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该议案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公司章程》的修订内容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首席执行官和董事会秘书以及其所授权之人士单独或共同,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范围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变化情况、境内外有关政府机关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调整和修改,并在本次修订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向公司登记机关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办理审批(如需)、变更、备案事宜。
本次《公司章程》的具体修订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中金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 1:张薇女士、孔令岩先生简历
附件 2:杜鹏飞先生简历
附件 3:中金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附件 4:中金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
附件 1:
张薇女士、孔令岩先生简历
张薇女士,1981 年 10 月出生,目前担任汇金公司派出董事(董事总经理)。
张女士自 2006 年 7 月加入汇金公司,历任汇金公司资本市场部经理、非银行部经理、证券机构管理部/保险机构管理部高级副经理、直管企业领导小组办公室/股权管理二部处长,期间曾兼任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一间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份代号:601066)和香港联交所(股份代号:06066)两地上市的公司)
非执行董事。张女士于 2003 年 6 月自中国政法大学获得法学学士学位,于 2006
年 6 月自中国政法大学获得国际法学硕士学位,于 2017 年 12 月自中国政法大学
获得国际法学博士学位。
孔令岩先生,1977 年 2 月出生。孔先生自 1999 年 7 月至 2011 年 11 月任职
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一间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份代号:601398)和香港联交所(股份代号:01398)两地上市的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历任国际业务部外汇资金管理处副处长、资产负债管理部外汇资金管理处副处长、财务会计部境外及控股机构财务管理处副处长、处长。孔先生自 2011 年 11 月至
2016 年 4 月担任中国工商银行(伦敦)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自 2014 年 9 月至 2016
年 4 月兼任工商银行伦敦分行副总经理,自 2016 年 5 月至 2022 年 8 月先后担任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一间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份代号:601688)和香港联交所(股份代号:06886)两地上市的公司)资金运营部总经理、融资融券部总
经理。孔先生于 1999 年 7 月自中央财经大学取得经济学学士学位,于 2005 年 1
月自清华大学取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截至目前,张薇女士、孔令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除本公告已披露情况外,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附件 2:
杜鹏飞先生简历
杜鹏飞先生,1974 年 7 月出生,自 2023 年 4 月获委任为本公司党委委员、
管理委员会成员,兼党委组织部部长、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历任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党委组织部部长、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建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监事长,建投华文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及建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执委会成员,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一间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份代号:601881)和香港联交所(股份代号:06881)两地上市的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业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兼党委组织部部长、人力资源总部总经理、党校办公室主任、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杜先生于1998年7月获得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于 2011 年 6 月获得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
截至目前,杜鹏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除本公告已披露情况外,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附件 3: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于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议案等资料并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符合监管规定,具备为公司继续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刘力、吴港平、陆正飞、彼得·诺兰(Peter Hugh Nolan)
2023 年 4 月 25 日
附件 4: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经认真审阅会议议案等资料并了解相关情况,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公司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张薇女士、孔令岩先生不存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董事的情形;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在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聘任杜鹏飞为管理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杜鹏飞先生不存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相关的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该议案。
三、《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符合监管规定;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分别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境内和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以及同意相关费用的金额与确定方式,并同意在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刘力、吴港平、陆正飞、彼得·诺兰(Peter Hugh Nol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