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458,589,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340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和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联席主承销商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证券”)(东方投行、银河证券、平安证券、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中银证券合称“联席主承销商”)。本次发行将于
2020 年 10 月 20 日(T 日)分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网下发行申购
平台实施。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经完成,确定的发行价格为 28.78 元/股,对应
的 2019 年摊薄后市盈率为 33.89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19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2019 年平均静态市盈率,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资本市场服务(J67)”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33.90 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盈率回归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一)本次发行在发行方式、回拨机制及锁定期设置的处理等环节发生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28.78 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本次发行的价格不高于剔除无效报价后,网下投资者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申报价格的加权平均值及中位数、全部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申报价格的加权平均值及中位数四个数中的孰低值。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 2020 年 10 月 20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
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0 年 10 月20 日(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30-11:30,13:00-15:00。
2、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询价结果,对所有符合条件的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报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报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报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上按申报时间(以上交所申购平台显示的申报时间及申报编号为准)由后到先的顺序排序,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部分的数量,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不低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将不足
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购。
4、网下投资者应根据《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
结果公告》”),于 2020 年 10 月 22 日(T+2 日)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
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
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0 年 10 月 22 日(T+2 日)日终
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
5、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联席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6、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联席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
(二)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三)拟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须认真阅读 2020 年 10 月 12 日刊登
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摘要》及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四)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网下发行中,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30%的股份无锁定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70%的股份锁定期为 6 个月。战略投资者获配的股票锁定期不低于 12 个月。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五)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28.78 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30.67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19 年度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33.89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19 年度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
(六)本次发行价格为 28.78 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的合理性。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发行人所属行业为
“资本市场服务(J67)”。截至 2020 年 10 月 14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该
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33.90 倍。
基于业务相似性,发行人与以下上市公司具有一定相似度。以 2019 年每股
收益及 2020 年 10 月 14 日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含当日)计算,可比上市公司
2019 年市盈率为 29.15 倍。具体如下:
2020年10月14日前 每股收益 2019年静态市
证券简称 证券代码 20个交易日均价 (2019年) 盈率(倍)
(含当日)(元/股) (元/股)
中信证券 600030.SH 30.55 0.9396 32.51
海通证券 600837.SH 14.51 0.6927 20.95
华泰证券 601688.SH 20.87 0.9733 21.44
国泰君安 601211.SH 18.55 0.9164 20.24
广发证券 000776.SZ 16.17 0.9323 17.34
招商证券 600999.SH 21.53 0.8374 25.71
申万宏源 000166.SZ 5.40 0.2243 24.07
中国银河 601881.SH 12.77 0.5158 24.76
中信建投 601066.SH 51.09 0.7176 71.20
东方证券 600958.SH 11.28 0.3391 33.26
平均值 29.15
数据来源:Wind资讯,数据截至 2020年10月14日。
注:可比上市公司2019年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可比上市公司截至2020年10月14日的普通股总股本计算。
本次发行价格 28.78 元/股对应的 2019 年摊薄后市盈率高于可比公司二级市
场平均市盈率,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盈率回归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七)提请投资者关注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下投
资者报价情况详见 2020 年 10 月 19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八)本次发行定价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投资者基于真实认购意愿报价,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九)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股
价可能下跌,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股价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