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92 证券简称:金隅集团 公告编号:2021-002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 月 19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中国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 36 号环球贸易中心
D 座 22 层第六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2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21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H 股) 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6,037,661,039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5,389,250,371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H 股) 648,410,66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56.544207
份总数的比例(%)
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50.471679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6.072528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曾劲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6 人,出席 6 人;
3、董事会秘书郑宝金先生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公司为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风险控制能力和优化管理机制,健全上市公司法律事务管理体系,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另外根据公司发起人股东持股情况对有关内容进行更新。详情请参阅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31 日披露的《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89)。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5,389,166,371 99.998441 84,000 0.001559 0 0.000000
H 股 648,409,668 99.999846 1,000 0.000154 0 0.000000
普通股合计: 6,037,576,039 99.998592 85,000 0.001408 0 0.00000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2.01 姜英武 5,821,486,035 96.419557 是
选举姜英武先生出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
一致。董事姜英武先生简历参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披露的《北京金隅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91)。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 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2 关于选举董
事的议案
2.01 姜英武 588,917,751 99.497367 - - - -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 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 2 为普通决议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律师:马思虹、刘艳艳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