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金隅股份 证券代码:601992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
BBMG CORPORATION
(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 36 号)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暨
换股吸收合并河北太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合并方财务顾问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39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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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为充分保护参与换股的太行水泥股东利益,在金隅股份(简称“本公司”或
“发行人”)A 股上市后,将向追加选择权目标股东提供追加选择权。若金隅股
份 A 股上市首日的交易均价低于金隅股份换股价格(9.00 元/股),至金隅股份 A
股在上交所上市首日收盘时止,如追加选择权目标股东(指参与换股的除金隅集
团和持有权利受限股票股东以外的太行水泥股东,待实际行权时,这些股东已经
换股成为金隅股份 A 股股东)仍持有金隅股份 A 股,该股东可以行使追加选择
权,将所持有的金隅股份 A 股按照金隅股份 A 股换股价格(9.00 元/股)部分或
全部转让给追加选择权提供方。上述股东可行使追加选择权的股份数量不得超过
其在金隅股份 A 股上市前所持有的登记在册的金隅股份 A 股股数减去上市后所
卖出的金隅股份 A 股股数之余额。投资者在金隅股份 A 股上市后新购入的股份,
无权行使追加选择权。
如果金隅股份 A 股上市首日交易均价低于金隅股份换股价格(9.00 元/股),
则本次追加选择权被触发,金隅股份 A 股股票将从次一交易日起停牌,并将尽
快刊登追加选择权实施公告,待追加选择权申报结束后尽快办理刊登追加选择权
实施结果公告、股票复牌以及清算交割等事宜。
在追加选择权被触发的情况下,投资者若申报追加选择权,即视为同意委托
金隅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查询该投资者于金隅股
份 A 股上市首日对金隅股份 A 股股票的交易详情,以作为该投资者行使追加选
择权资格和可行使追加选择权股份数量的确定依据。
如果金隅股份 A 股上市首日交易均价不低于金隅股份换股价格(9.00 元/
股),则本次追加选择权不被触发,金隅股份 A 股上市后根据相关法规规定正常
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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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金隅股份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上交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
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
查阅刊载于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暨换股吸
收合并报告书全文及备查文件。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
自股票上市日起做到:
1、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和及时地公布定期报告,披露所有对投资者有
重大影响的信息,并接受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监督管理;
2、本公司在知悉可能对股票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的任何公共传播媒介中出
现的消息后,将及时予以公开澄清;
3、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将认真听取社会公众
的意见和批评,不利用已获得的内幕消息和其他不正当手段直接或间接从事本公
司股票的买卖活动;
4、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如发生人事变动或持本公司股票发生
变化时,在报告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同时向投资者公布;
5、本公司没有无记录的负债。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在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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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股票首次上市前,签署一式三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
并向上交所和公司董事会备案。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暨
换股吸收合并报告书中的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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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和股票发行上市核准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上交
所发布的《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
公司的基本情况和本次股票上市的有关情况。
(二)股票发行的核准部门和文号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
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66 号)核准。
(三)股票上市的核准单位和文号
本公司 A 股股票上市已经上交所“上证发字[2011]11 号”文批准。
二、股票上市的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上市时间:2011 年 3 月 1 日
(三)股票简称:金隅股份
(四)股票代码:601992
(五)总股本:4,283,737,060 股(本次发行后)
(六)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增加的股份:410,404,560 股
(七)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本公司股东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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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生集团有限公司、泰安平和投资有限公司、天津市建筑材料集团(控股)有限
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华熙昕宇投资有限公司、润丰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北京泰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自本公司 A 股股票在上交所
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
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自本公司 A 股股票在上
交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以任何交易方式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
和间接持有的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
股份。
(九)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
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的股份共计 316,008,000 股,自 2011 年
3 月 1 日起上市交易。
(十)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十一)上市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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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中文)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BBMG Corporation
注册资本 : 4,283,737,060.00 元(本次发行后)
法定代表人 : 蒋卫平
成立日期 : 2005 年 12 月 22 日
境外上市地及 : 香港联交所(02009.HK)
股票代码
H 股上市时间 : 2009 年 7 月 29 日
注册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 36 号
办公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 36 号环球贸易中心
邮政编码 : 100013
电话 : 010-5957 5877
传真 : 010-6641 0889
互联网网址 : http://www.bbmg.com.cn
电子信箱 : ir@bbmg.com.cn
董事会秘书 : 吴向勇
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制造建筑材料、家具、建筑五金;木材加工;房地产
开发经营;物业管理;销售自产产品。本公司及下属企业提供服务、业务运营等
环节不依赖于控股股东金隅集团或其下属企业,并拥有独立的生产、供应、销售
体系及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本公司的主营业务包括水泥、新型建筑材料、房地产开发和物业投资及管理。
本公司是中国环渤海地区最大的建材企业之一,是北京地区具有领导地位的房地
产开发商和大型物业投资及管理公司。本公司充分利用自身独特的资源优势,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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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材料制造为主业,纵向延伸出房地产开发、物业投资及管理等产业,形成中
国大型建材生产企业中独一无二的纵向一体化产业链结构。
本公司是国家重点扶持的十二家大型水泥企业集团之一,在京津冀地区具有
显著的区域规模优势和市场控制力。本公司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注重自主创
新,并以产业结构调整为契机,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逐步形成了以高
强度等级水泥、商品混凝土、家具木业、装饰装修材料、墙体保温材料和耐火材
料为代表的建材制造业体系,发展和培育了一批如“金隅牌”(经金隅集团特许)
水泥、“天坛牌”家具、“通达”牌耐火材料和“星牌”矿棉吸声板等为代表的中
国和北京名牌产品;构建了由写字楼、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组成、合理的多元化
房地产开发组合;通过高档优质服务在北京物业投资及管理行业内树立了独特优
势。产业链一体化优势促进各项业务呈现出良好的可持续发展态势。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介及持有本公司股
票、债券情况
姓名 在本公司任职 任职期间
蒋卫平 董事长、执行董事 2009 年 4 月 28 日至 2012 年 4 月 27 日
李长利 副董事长、执行董事 2009 年 4 月 28 日至 2012 年 4 月 27 日
姜德义 执行董事、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