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91 证券简称:大唐发电 公告编号:2021-024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6 月 29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广宁伯街 9 号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
限公司(“公司”或“本公司”)本部 1616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8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16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H 股) 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3,882,395,940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10,369,669,648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H 股) 3,512,726,29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75.01
份总数的比例(%)
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56.03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18.98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飞虎先生由于公务原因不能出席本次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由董事梁永磐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14 人,出席 7 人,董事陈飞虎先生、曲波先生、金生祥先生、
曹欣先生、刘吉臻先生、罗仲伟先生、刘熀松先生由于公务原因不能出席会
议;
2、公司在任监事 4 人,出席 2 人,监事刘根乐先生、刘全成先生由于公务原因
不能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姜进明先生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含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0,369,662,448 99.99993 7,200 0.00007 0 0
H 股 3,512,726,292 100 0 0 0 0
普通股合计: 13,882,388,740 99.99995 7,200 0.00005 0 0
2、 议案名称:《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0,369,662,448 99.99993 7,200 0.00003 0 0
H 股 3,512,726,292 100 0 0 0 0
普通股合计: 13,882,388,740 99.99995 7,200 0.00005 0 0
3、 议案名称:《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0,369,662,448 99.99993 7,200 0.00003 0 0
H 股 3,512,726,292 100 0 0 0 0
普通股合计: 13,882,388,740 99.99995 7,200 0.00005 0 0
4、 议案名称:《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0,369,661,348 99.99992 8,300 0.00008 0 0
H 股 3,511,828,292 99.97444 898,000 0.02556 0 0
普通股合计: 13,881,489,640 99.99347 906,300 0.00653 0 0
5、 议案名称:《关于聘用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0,369,662,448 99.99993 7,200 0.00007 0 0
H 股 3,512,726,292 100 0 0 0 0
普通股合计: 13,882,388,740 99.99995 7,200 0.00005 0 0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均为普通决议案,均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军霞、程光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6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