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90 证券简称:南京证券 公告编号:临 2024-032 号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48 元(含税,实际派发金额因尾数
四舍五入可能略有差异)。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
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2,298,235,285.29 元。为更好地回报投资者,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等因素,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司 2024 年中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48 元(含税,实际派发金额因尾数四
舍五入可能略有差异)。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 3,686,361,034 股,
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176,945,329.63 元(含税),占公司 2024 年 1-9 月合
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5.42%。如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在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股东大会的召开、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1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授权的议案》,同意在公司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公司 2024 年度中期现金分红总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最高不超过 1.8 亿元,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的盈利及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在前述分红金额上限范围内制定 2024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具体方案并在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按规定实施。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了股东利益和公司经营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股东利益、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以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