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90 证券简称:南京证券 公告编号:临 2024-004 号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8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2,116,269,454.15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3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8 元(含税)。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日,公司总股本3,686,361,03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94,908,882.72元(含税)。本年度现金分红占公司 2023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43.56%。本次分配后,公司结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董事会同意将本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了股东利益和公司经营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股东利益、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以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