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90 证券简称:南京证券 公告编号:临 2022-009 号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
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2 号),公司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已获核准。根据规定,基金托管人应当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向中国证监会申领《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在取得《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后方能对外开展基金托管业务。公司拟在经营范围中增加“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并对公司《章程》中涉及经营范围的条款进行修订。此外,公司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完善。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
本次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二、《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7 日
附件一:《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修订前 修订后 修订原因
第二条 ...... 第二条 ......
公司在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统一 公司在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统一社 根据实际情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100134881536B〕的《营 会信用代码为〔91320100134881536B〕的《营业执 况修订
业执照》。 照》。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规,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经济、金融方针政策,积 在公司经营法规,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经济、金融方针政策,极践行证券行业“合规、诚信、专业、稳健”文化理念, 宗旨中进一
深入融合公司特色企业文化,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步明确践行
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原则开展各项证券业务,充
原则开展各项证券业务,诚信经营、依法纳税。充分 行业及企业
分发挥证券公司的作用,为广大证券投资者和企业
发挥证券公司的作用,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努 文化理念和
提供优质、高效的中介服务,努力创造良好的经济
力为客户提供满意服务、为员工提供发展空间、为股 社会责任等
效益和社会效益。 东提供稳定回报、为社会做出应有贡献,积极创造良 方面的要求
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十四条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并经公司登记机关 第十四条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并经公司登记机关登 根据《证券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记,公司的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 资基金托管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 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 业务管理办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融资融券;证券资产管理;与保荐;证券自营;融资融券;证券资产管理;证券 法》修订,经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 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 营范围的最
终表述以登
务;代销金融产品。 金融产品;证券投资基金托管。 记机关核定
...... ...... 为准。
第二十九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 第二十九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份。但是, 根据《上市公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司章程指引》
司的股份: ...... (2022 年修
...... 订)第二十四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条修订
第五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 第五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 根据《上市公
使下列职权: 列职权: 司章程指引》
...... ...... (2022 年修
(十六)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六)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订)第四十一
...... ...... 条修订
第五十一条 公司不得为公司的股东及其关联方提 第五十一条 公司不得为公司的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
供担保。公司须遵守有关证券公司、上市公司对外 担保。公司须遵守有关证券公司、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担保的相关规定。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 的相关规定。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前提下,公司下列对外担保,须 文件规定的前提下,公司下列对外担保,须经股东大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会审议通过: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
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 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
担保; 根据《上市公
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司章程指引》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 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2022 年修
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公司在一年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订)第四十二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 条修订
担保; 计总资产 30%的担保;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 (四)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
的担保; 保;
(五)对关联人提供的担保。 (五)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
应由股东大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审议 的担保;
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六)对关联人提供的担保。
应由股东大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
过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批。公司为关联人(股东
及其关联方除外)提供担保的,除应当经全体非关联
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
的非关联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违反本章程规定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对外担保审批权
限或审议程序提供担保的,公司将视情节轻重追究责
任人的法律责任,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责任人应当承
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五十六条 ...... 第五十六条 ...... 根据《上市公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在作出董事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在作出董事会 司章程指引》
会决议后的 5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董事 决议后的 5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董事会不 (2022 年修
会不同意召开临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