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1990 公司简称:南京证券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李剑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宁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宁声明:
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未拟定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本报告已对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进行详细描述,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一)可能面对的风险”中的相关内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2
第四节 公司治理...... 26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28
第六节 重要事项...... 30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36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40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40
第十节 财务报告...... 43
第十一节 证券公司信息披露...... 161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备查文件 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目录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稿
其他相关资料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南京证券/本公司/公司 指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证协 指 中国证券业协会
江苏证监局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新三板/全国股转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章程/公司章程 指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南京市国资集团 指 南京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紫金集团 指 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巨石创投 指 南京巨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宁证期货 指 宁证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宁夏股权交易中心 指 宁夏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蓝天投资 指 南京蓝天投资有限公司
富安达基金 指 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WIND 资讯 指 万得资讯金融终端
元 指 人民币元
报告期/本期 指 2021 年 1-6 月
上期/上年同期 指 2020 年 1-6 月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南京证券
公司的外文名称 Nanjing Securities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NSC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李剑锋
公司总裁 夏宏建
注册资本和净资本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注册资本 3,686,361,034 3,686,361,034
净资本 15,633,189,166.91 14,640,877,075.80
公司的各单项业务资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融资融券;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公司主要单项业务资质如下:
1、2002年3月12日,中国证监会以证监信息字[2002]3号文核准公司开展网上证券委托业务资格。
2、2003年4月17日,中国证监会下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股票承销业务资格证书》(编号03-Z06),核准公司开展股票承销业务资格。
3、2003年10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出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北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8家证券公司成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成员的批复》(银复[2003]116号),同意公司从事同业拆借业务。
4、2003年12月25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出具《关于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加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交易系统的通知》(中汇交发[2003]369号),同意公司参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组织的信用拆借交易。
5、2003年12月30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批准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的批复》(证监机构字[2003]270号),批准公司从事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的资格。
6、2004年8月2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批复》(证监基金字[2004]116号),核准公司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业务资格。
7、2004年12月3日,上交所出具《关于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符合国债买断式回购交易参与标准的回函》,同意公司参与上交所国债买断式回购业务。
8、2005年7月29日,上交所出具《关于同意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上证基金通”业务的函》,核准公司“上证基金通”业务资格。
9、2006年2月28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关于同意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成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参与人的批复》(中国结算函字[2006]11号),同意公司成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参与人。
10、2007年8月22日,上交所出具《关于确认我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交易商资格的函》(上证会字[2007]52号),确认公司符合上交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交易商资格。
11、2007年11月27日,中证协出具《关于授予从事代办股份转让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函》(中证协函[2007]417号),核准公司代办股份转让主办券商业务资格。
12、2007年11月27日,中证协出具《关于授予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报价转让业务资格的函》(中证协函[2007]418号),核准公司报价转让业务资格。
13、2008年2月1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关于同意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成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甲类结算参与人的批复》(中国结算函字[2008]14号),同意公司成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甲类结算参与人。
14、2008年3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出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浙商银行等17家金融机构从事短期融资券承销业务的通知》(银发[2008]71号),核准公司短期融资券承销业务资格。
15、2008年4月11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资格的批复》(证监许可[2008]526号),核准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资格。
16、2008年6月6日,上交所出具《大宗交易系统合格投资者资格证书》(证号:A00025),核准公司上交所大宗交易系统合格投资者资格。
17、2009年11月9日,江苏证监局出具《证券经纪人制度现场核查意见书》(苏证监机构字[2009]470号),对公司实施证券经纪人制度无异议。
18、2010年3月22日,江苏证监局出具《关于对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的无异议函》(苏证监函[2010]70号),对公司为南证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已更名为“宁证期货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无异议。
19、2011年3月7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出具《信用风险缓释工具交易商备案通知书》(中市协备[2011]65号),接受公司作为信用风险缓释工具交易商的备案。
20、2011年5月3日,江苏证监局出具《关于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备案材料的确认函》(苏证监函[2011]176号),同意公司开展定向资产管理业务。
21、2011年6月1日,江苏证监局出具《关于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下单客户多银行服务的无异议函》(苏证监函[2011]218号),对公司开展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下单客户多银行服务无异议。
22、2011年9月9日,江苏证监局出具《关于南京证券自营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备案函》(苏证监函[2011]391号),对公司自营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备案材料无异议。
23、2012年2月28日,江苏证监局出具《关于对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直接投资业务的无异议函》(苏证监函[2012]82号),对公司出资2亿元人民币设立全资子公司开展直接投资业务无异议。
24、2012年5月3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614号),核准公司业务范围增加融资融券业务。
25、2012年6月11日,中证协出具《关于反馈证券公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承销业务试点实施方案专业评价结果的函》(中证协函[2012]382号),通过了公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承销业务试点实施方案。
26、2012年9月12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出具《关于核准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险兼业代理人资格的批复》(苏保监复[2012]712号),核准公司的保险兼业代理人资格,核准的险种为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人寿保险、企业财产保险、机动车辆保险、家庭财产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