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88 证券简称:中国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2-005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外部监事任职的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2022 年 2 月 17 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惠平先生为本行外部监事。本行监事会于
此正式宣布:惠平先生自 2022 年 2 月 17 日起就任本行外部监事,其
任期至 2025 年召开的本行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惠平先生的个人简历如下:
惠平先生出生于 1960 年。曾先后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工作。1980 年 12 月进入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清涧县支行工作;1986
年 8 月进入中国工商银行陕西清涧支行工作;1994 年 5 月至 2010 年
12 月历任中国工商银行陕西分行办公室副处级秘书、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陕西咸阳分行行长、陕西分行副行长、陕西分行行长;
2010 年 12 月至 2015 年 6 月任中国工商银行总行内控合规部总经理;
2015 年 6 月至 2019 年 4 月任中国工商银行总行纪委副书记、监察室
主任;2019 年 4 月至 2020 年 7 月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工商银
行纪检监察组副组长;2015 年 9 月至 2020 年 9 月兼任中国工商银行
职工监事。毕业于厦门大学,获得金融学博士学位。具有高级经济师资格。
除上文所披露外,惠平先生未在本行或本行附属公司中担任职务。
根据本行股东大会批准,本行外部监事在本行领取税前薪酬的标准为:基本酬金为每人每年人民币 18 万元,担任履职尽职监督委员
会、财务与内部控制监督委员会主任委员的另附职务津贴每人每年人民币 8 万元,担任委员的另附职务津贴每人每年人民币 4 万元。在多个委员会任职的外部监事,其酬金可以累积计算。
就本行监事所知及除上文所披露外,惠平先生在过去三年没有在其证券于中国内地、中国香港地区或海外证券市场上市的其他公众公司中担任董事或监事职务,与本行任何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或控股股东没有其他任何关系。于本公告发布日期,惠平先生不持有任何本行或其相联法团股份之权益(按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V 部所指的定义)。
除上文所披露外,就惠平先生的委任而言,没有任何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 13.51(2)条(h)至(v)中要求而须予披露的资料,亦没有任何须提请本行股东注意的事项。惠平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