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88 证券简称:中国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19-046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境外优先股股息派发实施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过境外优先股股息派发方案的董事会会议情况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外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方案的议案》,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方案的约定,决定并办理向境外优先股股东支付股息事宜。本次境外优先股股息派发方案已经本行 2019 年8 月 30 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决议公告已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本行网站(www.boc.cn)。
二、境外优先股股息派发方案
1、计息期间:自 2018 年 10 月 23 日(包括该日)至 2019 年 10
月 23 日(不包括该日)
2、股权登记日:2019 年 10 月 22 日
3、股息支付日:2019 年 10 月 23 日
4、发放对象:2019 年 10 月 22 日 Euroclear Bank SA/NV(简称
“Euroclear”)和 Clearstream Banking, S.A.(简称“Clearstream,
Luxembourg”)营业时间结束时,在 The Bank of New York Mellon
SA/NV, Luxembourg Branch 登记在册的本行境外优先股股东。
5、发放金额和扣税情况:本行境外优先股条款和条件确定的第
一个股息率重置日前的初始年股息率为 6.75%(税后)。根据中国相关税务法律法规,本行向境外非居民企业股东派发境外优先股股息时,须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按照本行境外优先股条款和条件有关规定,相关税费由本行承担。本次派发优先股股息约 4.87亿美元(税前),其中支付给优先股股东约 4.39 亿美元(税后)。
本行于 2019 年 7 月 15 日发布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
赎回境外优先股的公告》,本行境外优先股赎回事宜已经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且本行已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复函,对本行赎回境外优先股无异议。本次境外优先股派息和赎回工作将同时进行,届时将以境外优先股每股赎回价格(即境外优先股的面值金额人
民币 100 元,以及等同该境外优先股在现计息期直至 2019 年 10 月
23 日赎回日已宣告但尚未分配的股息总额)的美元等值金额赎回全部而非仅部分境外优先股,并向境外优先股股东支付全部款项。有关
详 情 请 参 阅 本 行 于 同 日 刊 登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本行网站(www.boc.cn)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境外优先股赎回的公告》。
三、境外优先股派息方案实施办法
本行将指示支付代理人 The Bank of New York Mellon, London
Branch,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行境外优先股股东支付或按其指示支付优先股股息。本行境外优先股通过 Euroclear 和 Clearstream,
Luxembourg 代表持有期间,The Bank of New York Depository
(Nominees) Limited 作为 Euroclear 及 Clearstream, Luxembourg 的共同
存管人是唯一登记在册的本行境外优先股股东。The Bank of New
York Mellon, London Branch 向 The Bank of New York Depository
(Nominees) Limited 支付或按其指示支付优先股股息后,应被视为本
行已履行本次境外优先股股息支付义务。如果最终投资者就有关股息在进入清算系统后向最终投资者的后续转付有任何疑问,最终投资者应向其各自的存管机构或中介机构查询。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