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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985:中国核电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6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4月24日以现场会议形式在北京南礼士路头条1号天泰宾馆10-12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表决董事14人,实际参会董事14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人数2人)。董事张涛因公无法出席,委托董事长陈桦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董事陈国庆因公无法出席,委托董事雷鸣泽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4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4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中国核电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三、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度津贴按照14.4万元/年.人标准发放。董事津贴为税前收入,由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自2020年1月1日至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独立董事津贴暂按其2019年度月均额度发放,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0年度发放标准后按月均多退少补。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规定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制定的独立董事津贴标准是在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考行业薪酬水平基础上制定的,有利于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及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4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4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905,741.16万元。

  为满足公司发展需求,控制公司债务风险,并最大限度保障现有股东利益,根据公司章程及平衡2019年资金需求,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556,543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86,785.16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和招股说明书的相关条款拟定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方案综合考虑了投资者合理回报、公司长远发展及现金状况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实现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同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4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中国核电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七、通过了《关于聘用2019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4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9年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聘请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中恪尽职守,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的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4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在2018年度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编制的《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18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中国核电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九、通过了《关于公司注册并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4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注册并发行中期票据的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方案合理、切实可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注册并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中国核电关于公司注册并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十、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4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18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同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中国核电2018年年度报告》及《中国核电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十一、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4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中国核电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4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中国核电董事会风险与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十三、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4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内容与形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客观地评价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同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中国核电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十四、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4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十五、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4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中国核电2018年度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十六、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4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通过了《关于选举虞国平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虞国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制度中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选举虞国平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中国核电关于选举董事的公告》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十八、听取了《关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目标的报告》

    十九、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4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中国核电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特此公告。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