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公告编号:2024-026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 2014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以下简称“IPO”)募投项目募投项目中的部分项目进行结项,结项后,
该次募投项目均全部实施完毕。
● 公司拟将 IPO 募投项目结余资金 8406.37 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
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公司 IPO 募投项目结余资金低于该次募集资金净额 5% ,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结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4 年 11 月 6 日以证监许可[2014]1179 号
文《关于核准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
2014 年 11 月 25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6,670,000 股,发行
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0.3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30,167,80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58,829,795.5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安永华明(2014)验字第 60615139_B01 号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和管理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2014 年 12 月 5 日,公司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
安”)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江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江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6 年 2 月,由于保荐机构变更,公司和国泰君安、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德邦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江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江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9 年 5 月 28 日,因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公司、全资子公司 Xinhai
Investment Limited、国泰君安和德邦证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0 年 10 月,因保荐机构更换,公司与联合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德邦证券
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监管银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Xinhai 与海通证券、德邦证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监管银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3 年 10月,因保荐机构再次更换,同时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与联合保荐机构国泰君安、德邦证券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监管银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Xinhai 及国泰君安和德邦证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监管银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 2024 年3 月 7 日,协议各方均按照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已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江支行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江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全资子公司 Xinhai 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于 2024 年 3 月 7 日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银行 账户 款项性质 期末余额( 人民币元)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江支行 46001006336053003989 活期存款 40,907,088.9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江支行 2201027029200013103 活期存款 43,116,079.06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NRA811580101260004767 活期存款 40,523.64
7
合计 84,064,691.61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
(一)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4 年 4 月 6 日,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
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公司 IPO 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人民币万 募集资金投资 人民币万
元) 元)
1 新建选矿厂项目 49,738.93 49,000.00
2 新建选矿厂二期扩建项目 47,941.26 47,000.00
3 石碌矿区铁多金属矿整装勘查项目 30,178.59 30,000.00
4 铁、钴、铜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10,000.00 10,000.00
5 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0 40,000.00
合计 177,858.78 176,000.00
2014 年 12 月 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6,635.79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本次置换金额
人民币万元) 人民币万元)
1 新建选矿厂项目 49,823.85 49,000.00
2 石碌矿区铁多金属矿整装勘查项目 7,635.79 7,635.79
合计 57,459.64 56,635.79
上述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安永华明(2014)专字第 60615139_B10 号专项鉴证报告
鉴证。该次募集资金置换金额已包括在公司 2014 年度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中。
(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2019 年 2 月 14 日,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建选矿厂二期扩建项目”(人民币 47,000.00 万元)、“石碌矿区铁多金属矿整装勘查项目”(人民币 21,586.36 万元)两个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68,586.36 万元变更作为支
付收购 Roc Oil Company Pty Limited(以下简称“洛克石油”)51%股权的对
价款。
2019 年 6 月 12 日,洛克石油 51%股权完成交割,上述募集资金人民币
68,586.36 万元已按照变更后的用途使用完毕。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 3 月 7 日,公司 IPO 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1,930,167,800.00
减:发行费用 171,338,004.50
募集资金净额 1,758,829,795.50
减: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已使用金额 1,723,667,111.98
其中变更募集资金投向使用金额 注 1) 685,863,600.00
减:2023 年度已使用金额 -
减:累计手续费支出 28,135.34
加:累计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 48,929,143.43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