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公告编号:2023-015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海南矿业”)董事会编制了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2014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4 年 11 月 6 日以证监许可[2014]1179 号文《关于核准海南
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 2014 年 11 月 25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6,670,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0.3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30,167,80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58,829,795.5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4 年 11 月
28 日到位,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安永华明(2014)验字第 60615139_B01号验资报告验证。
2、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6]2980 号文《关于核准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已于 2017 年 1 月 25 日向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 5 名投资者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8,050,314 股,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 10.14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92,830,183.96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76,044,901.02 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17
年 1 月 26 日到账,本次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1 月 26 日以安永华明(2017)验字第 60615139_B01 号验资报告验证。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 2017
年 2 月 9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
3、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1]2502 号文《关于核准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向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 14 名投资者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6,981,415 股,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 11.30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56,889,989.5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46,045,107.18 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8 月 19 日到账,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已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8
月 19 日以上会师报字(2021)第 8754 号验资报告验证。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2014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该次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1,930,167,800.00
减:发行费用 171,338,004.50
募集资金净额 1,758,829,795.50
减: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已使用金额 1,723,667,111.98
其中变更募集资金投向使用金额(注 1) 685,863,600.00
减:2022 年度已使用金额 -
减:累计手续费支出 22,655.34
加:累计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 48,025,552.94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83,165,581.12
注 1:2019 年 2 月 14 日,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议案》,同意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终止“新建选矿厂二期扩建项目”和“石碌矿区铁多金属矿整装勘查项目”,并将两个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685,863,600.00 元作为支付收购洛克石油 51%股权的对价款,收购对价总额为 229,500,000.00 美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85,863,600.00 元,不足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或者自筹解决。
2、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
公司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 月 27 日期间对募集资金项目无投入。2022 年 1 月 27 日,
公司已将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人民币 347,297,846.56 元(含 2022 年度利息收
入人民币 449,925.55 元,手续费人民币 641.60 元)按规定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中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已办理完毕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3、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该次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756,889,989.50
减:发行费用 10,844,882.32
募集资金净额 746,045,107.18
减: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已使用金额 35,025,402.62
减:2022 年度已使用金额 99,490,150.78
减:累计手续费支出 2,769.61
加:累计利息收入及结构性存款收益 10,362,685.67
减:购买结构性存款 100,000,000.00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521,889,469.84
公司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
99,490,150.78 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 134,515,553.40
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该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521,889,469.84 元(含利息收
入)。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和管理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14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已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江支行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江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全资子公司 Xinhai Investment Limited(以下简称“Xinhai”)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银行 账户 款项性质 期末余额(人民币元)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江支行 46001006336053003989 活期存款 40,379,139.8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江支行 2201027029200013103 活期存款 42,746,009.42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NRA8115801012600047677 活期存款 40,431.86
合计 83,165,5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