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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969: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24

601969: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公告编号:2022-056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金额:增加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共计最高额度不超过人
民币 6 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收益水平适度的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 4 月 12 日止,公司
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3 日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授权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 5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投资。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3 月 23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23)。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增加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公司(含子公司)拟增加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进行委托理财,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决定和实施。

  本次增加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后,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
托理财的总额度将为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期限为自 2022 年 8 月 22 日起至 2023
年 4 月 12 日止。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宜。

  一、本次增加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情况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需求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二)投资金额

  根据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投资计划,结合当前资金结余和原有委托理财额度使用情况,公司(含子公司)拟增加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进行委托理财;增加后,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总额度将从人民币 5亿元增加至 6 亿元。

  (三)资金来源

  公司(含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四)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含子公司)拟增加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进行委托理财,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本次新增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授权、使用期限、委托理财产品种类于与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中相关内容一致。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3 日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授权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 5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投资。公
司于 2022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利用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公司(含子公司)拟增加不超过人民币 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进行委托理财,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决定和实施;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可能会面临政策、流动性、收益波动等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与知名度较好的金融机构进行合作,谨慎决策,控制投资风险。在操作过程中与业务合作方紧密沟通,及时掌握投资产品的动态变化,从而降低投资风险。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满足日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理财投资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有效控制风险、不影响日常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拟增加不超过人民币1 亿元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总额度将为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该议案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增加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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