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公告编号:2022-021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质,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其所提供的审计业务由总所承办。
成立时间:2013 年 12 月 27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6086242261L
注册地址和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 755 号 25 层。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离、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执业资质情况: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号 32)、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编号 31000008)等。
2.人员信息
上会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张晓荣。截至 2021 年末,合伙人数量为 74 人,注册会
计师人数为 44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15 人。
3.业务规模
上会事务所 2020 年度审计的收入总额经审计为 4.97 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 2.99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1.59 亿元;2021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 41 家,客户所在
主要行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为 0.45 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 1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根据《财政部 证监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12〕2 号)的规定,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
风险基金之和不得低于 8,000 万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上会事务所职业保险
累计赔偿限额为 30,00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为 76.64 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上会事务所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2021 年已审结的案件 1 项,系中州期货有限公司民事诉讼案件,已执行完毕。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上会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3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3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巢序
(2)质量控制复核人:韩赟云
(3)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园园
签字项目合伙人:巢序,1998 年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8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 5 家。
质量控制复核人:韩赟云,1999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6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 8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园园,2020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2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1 家。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上会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2021 年度上会事务所对本公司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90 万元,对
本公司的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56 万元,合计人民币 246 万元。2022 年度,如合并
范围不变,审计收费定价原则将与 2021 年度基本保持一致。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2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上会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并签署具体协议。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已对上会事务所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业务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并对 2022 年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上会事务所具备为本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本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独立的审计服务,能够满足本公司未来审计工作需求,在对本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
为此,同意续聘上会事务所为本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聘请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意见如下:上会事务所具备为本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本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独立的审计服务,能够满足本公司未来审计工作需求,在对本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
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上会事务所具备为本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本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独立的审计服务,能够满足本公司未来审计工作需求,在对本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续聘上会事务所为本公司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 11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