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公告编号:2021-029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海南海钢集团有限公司签署
《土地及房产租赁与买卖框架协议书》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了进一步规范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对海钢集团划拨土地的租赁及使用,公司与海南海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钢集
团”)于 2021 年 2 月 26 日签署《土地及房产租赁与买卖框架协议书》(以下简称“《框
架协议》”)。公司向海钢集团退租 9 宗划拨土地,并续租其他 20 宗土地;同时,向海钢集团出售公司拥有的部分房屋、建筑物和构筑物等标的资产,并就标的资产中需要继续使用的房产、建筑物和构筑物进行售后回租。该事项已经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授权董事长及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交易的相关事宜。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南矿业关于与海南海钢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土地及房产租赁与买卖框架协议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为了落实《框架协议》的约定,近日,公司与海钢集团就《框架协议》所约定续租土地范围内的“北一地采深部开采项目用地”及“深部矿石选矿技术(跳汰)工程”用地的租赁,签署了《有偿使用土地协议书》,主要内容为:公司向海钢集团租赁两
宗土地面积合计 148,434.66 ㎡,折合 222.65 亩;租赁期限自 2020 年 8 月 15 日起至
2030 年 12 月 31 日止;租赁费用暂按 6.6 元/㎡/年计算,之后每年递增 4%;最终租
赁费用由海钢集团委托评估机构评估并报海南省国资委备案通过,双方根据备案价格,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签订补充协议。
针对《框架协议》约定将继续租赁的剩余土地,公司后续将与海钢集团签署相关的租赁协议予以落实。公司后续尚需与海钢集团就土地租赁、标的资产买卖及部分标的资产售后回租的等事项分别签署具体协议,公司会根据各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