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68 证券简称: 宝钢包装 公告编号:2020-087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0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 1992 年 8 月 18 日在北京成立,于 2012 年 7 月
5 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2012 年 7 月 10 日取得工
商营业执照,并于 2012 年 8 月 1 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 2 座办公楼 8 层。
毕马威华振的经营范围包括: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等。
毕马威华振目前在上海、广州、深圳、成都、厦门、青岛、佛山、沈阳、南京、杭州、天津和西安设有 12 家分所。毕马威华振自 1992 年成立至今,未进行过任何合并或分立,所有分所均为自行设立。
毕马威华振已建立了完备的质量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并在技术标准、
质量控制、人力资源、财务、业务和信息管理等各个方面实施总分所实质性一体化管理,总所及所有分所资源统一调配。
毕马威华振具备的业务资质包括: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599649382G)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会计师事务所编号:11000241)
H 股企业审计业务资格等
毕马威华振是原经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华振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其中从事的 2019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共有 44 家。
此外,毕马威华振是在 US 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和 UK FRC
(英国财务汇报局)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毕马威华振自成立起即是与毕马威国际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全球性组织中的成员。毕马威是一个由专业成员所组成的全球性组织,于 2019 年 12 月,毕马威成员所遍布全球 147 个国家和地区,拥有专业人员超过 219,000 名,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
2、人员信息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自
2015 年 4 月 1 日以来未发生变动。
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毕马威华振从业人员总数为 5,393 人,其中合伙人
149 人,较 2018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净增加 14 人。
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毕马威华振有注册会计师 869 人,其中从事过证券
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600 人。注册会计师较 2018 年 12 月 31 日净增加 83
人。
3、业务规模
毕马威华振经审计最近一年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 33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其他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 13 亿元)。毕马威华振年末净资产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审计公司家数约 4,000 家,其中从事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共 44 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3.29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采矿业,交通运输、
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及卫生和社会工作业等,资产均值为人民币 13,221.64 亿元。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属于金属包装行业,毕马威华振对该行业具有过往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由总所统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以及每年购买职业保险和缴纳保费,涵盖北京总所和所有分所。因以前年度已计提足额累计职业风险基金,且每年购买了职业保险,故 2019年度无需新增计提职业风险基金。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满足相关监管法规要求。
毕马威华振能够依法承担因审计失败可能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最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质量或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受到监管机构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自律监管措施。
毕马威华振于 2018 年受到 2 次证监局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28 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14 号,上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行政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行政监管措施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项目的主要项目组成员信息如下:
(1)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为徐海峰,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是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徐海峰 1996 年加入毕马威华振,在事务所全职工作,现为毕马威华振审计业务合伙人。徐海峰在事务所从业年限超过 24 年,担任合伙人超过 11年。证券业务从业经历超过 22 年。
本项目的另一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黄锋,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和香港注册
会计师资格(非执业)。黄锋 2003 年加入毕马威华振,在事务所全职工作,现为毕马威华振审计业务合伙人。黄锋在事务所从业年限超过 17 年,担任合伙人超过 6 年。证券业务从业经历超过 5 年。
(2)质量控制复核人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为杨洁,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杨洁 1998 年加入毕马威华振,在事务所全职工作,现为毕马威华振审计业务合伙人。杨洁在
事务所从业年限超过 22 年,担任合伙人超过 11 年。证券业务从业经历超过 21
年。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最近三年,上述相关人员均未因执业质量或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受到监管机构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19 年度本项目的审计收费为人民币 140 万元。2020 年度的审计收费将参考拟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于 2020 年 12 月 1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0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能遵守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能针对公司出现的问题提出管理建议。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均符合相关规定,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同意把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审计机构,能遵守执业准则,认真履行职责,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能充分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该所在审计工作中能针对公司出现的问题提出相关管理建议,较好满足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
和诚信状况均符合相关规定。
2、同意将以上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如下:
1、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审计机构,能遵守执业准则,认真履行职责,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能充分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该所在审计工作中能针对公司出现的问题提出相关管理建议,较好满足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要求。
2、同意继续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 1 年,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续聘 2020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