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24-059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将2024 年 1-6 月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本报告所指募集资金为 2022 年 3 月募集的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资金(以下简称“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3 月 2 日签发的证监许
可[2022]395 号文《关于核准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本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0 日非公开发行 112,121,212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1.45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2,404,999,997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0,193,778 元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384,806,219 元,上述资金于 2022 年 3 月
30 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
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 276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本公司本年度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
金 人 民 币 89,393,556 元 , 累 计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人 民 币
2,103,567,722 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283,293,915
元,含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人民币 2,055,418
元。其中,人民币 250,000,000 元系经 2023 年 3 月 17 日本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发表明确同
意的意见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非公开发行募集资
金存放专项账户余额人民币 33,293,915 元。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2022 年 3 月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净额 2,384,806,219
减:永久性补流 634,806,519
减:累计投入募投项目 1,468,761,203
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的募集资金 1,379,367,647
本年度投入募投项目支出 89,393,556
加: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 2,055,418
2024 年 6 月 30 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 283,293,915
其中:2024 年上半年度末用于现金管理的暂时闲置资金本金 250,000,000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 33,293,915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山
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该制度,本公司
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尚未使用的募
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 账号 存款方式 余额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175-001213-013 活期 33,070,639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远支行 1606021729200216540 活期 223,276
合计 33,293,915
本公司开立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招远支行的募集资金
存放专项账户(账号:724899991013000042937)已于 2023 年度予以销
户。
2022 年 4 月 1 日,本公司、本公司之子公司吉林玲珑轮胎有限
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以及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中
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远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招远
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关协议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中第十三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相关公告所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的相关
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 2,384,806,219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9,393,55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无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103,567,72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无
截至期末累计截至期末项目达到 本 年 度 项 目 可
承诺投资项已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 截至期末承诺 本年度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投入进度 预定可使 实 现 的是否达到行 性 是
目 含部分变更 投资总额 总额 投入金额(1) 额 投入金额 诺投入金额的(%)(4)=( 用状态日 效益 预计效益否 发 生
(如有) (2) 差额 2)/(1) 期 重 大 变
(3)=(2)-(1) 化
长 春 年 产
120 万条全
钢子午线轮 2023 年 3,733,3
胎和 300 万 无 1,750,000,000 1,750,000,000 1,750,000,000 89,393,556 1,468,761,203 (281,238,797) 84 8 月 32 注 3 否
条半钢子午
线轮胎生产
项目
补充流动资 无 654,999,997 634,806,219 634,806,219 _ 634,806,519 300 1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金
合计 2,404,999,997 2,384,806,219 2,384,806,219 89,393,556 2,103,567,722 (281,238,497)
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包含长春年产 120 万条全钢子午线轮胎及 300 万条半钢子午线轮胎生产项目。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由于 2022 年国内市场严重萎缩,开工率持续走低,导致项目建设期延后。为了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2023 年 4 月 28 日,本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
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将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至 2023 年 8 月,独立董事、监事会及
保荐机构均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意见。本公司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最终于 2023 年 8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2022 年 4 月 13 日,本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意见,同意公司以募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集资金置换截至 2022 年 4月 1 日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474,999,244 元以及已支付的部分发行费
用人民币 919,271 元(不含增值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