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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966: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26

601966: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22-081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湖北玲珑轮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玲珑”)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共计 12,000 万元暂时补充湖北玲珑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增发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22 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
会公开增发不超过 1 亿股新股。公司公开增发 A 股已于 2020 年
11 月 26 日完成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1,991,135,580 元,扣除发
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978,617,490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 1050 号《验资报告》审验。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
 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 2022 年 8 月 23 日止,尚未使
 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增资发 行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            账号        存款方式          余额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624-034658-050      活期        15,735.4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远支行  37050166628000001286    活期          1.87

                                合计                                  15, 737.30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荆门年产 800 万套半钢和 120 万套全钢高性能轮 胎              140,000.00
        生产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57,861.75

                          合计                                      19 7 ,861.75

    2020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增资 全资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 100,000 万元 向全资子公司湖北玲珑增资。湖北玲珑注册资本由 20,000 万元增至 50,000 万元,增资股本溢价 70,00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同意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40,000 万元,使用
 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2021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发布《关于提前归还
 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40,000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截至目前,上述暂时用于 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已经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
户。

  2020 年 12 月 17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
344,801,964 元置换截至 2020 年 11 月 30 日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自筹资金。

  2021 年 1 月 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2021 年 4 月 23 日,公司
发布《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2021 年 6月 16 日,公司发布《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4,000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
户。2021 年 7 月 17 日,公司发布《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
告》,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6,000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截至目前,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已经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

  2021 年 8 月 2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建设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 40,000 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湖北玲珑增资。湖北玲珑注册资本由 50,000万元增至 62,000 万元,增资股本溢价28,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同意湖北玲珑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共计39,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2021 年 10 月 14 日,公司发布《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
的公告》,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4,000 万元归还至募
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2021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发布《关于提前归
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5,000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2022 年 2 月 15 日,公司发布《关
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
资金 5,000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2022 年 7 月 15 日,
公司发布《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2022年 8 月 24 日,公司发布《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15,000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截至目前,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已经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

  湖北募集资金专户里的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支出,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使用湖北玲珑募集资金专户中存在闲置募集资金 12,000 万元暂时补充湖北玲珑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
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公司将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在此期间内,如果因项目建设加速推进需要提前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将提前归还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
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湖北玲珑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共计 12,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此议案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议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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