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18-045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18 年4月 20日召开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17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918,072,572元,实现利润总额1,122,719,705
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47,826,007元。其中,母公司实
现净利润为240,345,600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母公
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24,034,560元,母公司2017年
度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216,311,040元。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上市后分红回报规划》的承诺,考虑到公司的股东利益及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的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2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每十股
2.62元(含税),共分配红利314,4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
下一年度。除此之外,公司不进行其他形式分配。
二、关于利润分配预案现金分红情况的说明
1、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分红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
(含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2017年度 314,400,000 1,047,826,007 30.00%
2016年度 199,200,000 1,010,219,444 19.72%
2015年度 - 677,610,902 -
2、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其说明
最近三年,公司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及向股东分红后,当年的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主要增加公司营运资金,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有利于维护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要求,并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能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的发展。同意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