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65 证券简称:中国汽研 公告编号:临 2024-021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不用于其
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
投资金额:预计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
履行的审议程序: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本次董事会授权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为安全性较高、
流动性较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但委托理财事项不可避免会受市场
风险、政策风险、信用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的影响,因此公
司会根据实际情况适时、适量择机进行理财产品购买事宜,减少相关风
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为充分利用公司阶段性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 司拟根据 2024 年度现金流量预算、资金使用计划及自有资金阶段性闲置的实际 情况,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的闲置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 投资于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
以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委托理财用于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包含但不限于国债、央行票据、债券回购、以及高信用级别的公司债、短期融资券等。
受托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二、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保证正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理财产品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的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理财产品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理财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财务部门将实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及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3、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对相关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价值。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对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相应会计项目,最终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