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NK OF CHONGQING CO., LTD.
重慶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A 股股票代碼:601963)
二零二三年度報告
目录
1. 重要提示 3
2. 释义 4
3. 公司简介 5
4. 财务摘要 13
5. 董事长致辞 18
6. 行长致辞 19
7.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
7.1 总体经营情况 20
7.2 财务报表分析 21
7.3 贷款质量分析 39
7.4 分部经营业绩 46
7.5 根据监管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 46
7.6 业务综述 48
7.7 风险管理 59
7.8 资本管理 66
7.9 环境与展望 70
8. 公司治理报告 73
9. 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员工及机构情况 102
10. 环境与社会责任 127
11. 重要事项 131
12.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154
13.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64
14. 董事会报告 168
15. 监事会报告 174
16. 财务报告 177
17. 组织架构图 397
18. 分支机构名录 398
备查文件目录
1. 载有本行法定代表人、行长、分管财务工作副行长及财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2.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3.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文件正本及公告原稿 ;
4. 在其他证券市场公布的本行2023年度报告。
2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 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八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3月27日以现场(视频)会议方式召开。杨秀明董事长主持了会
议,会议应参会董事14名,实际参会董事14名,本行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 本行审计师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已分别对本行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和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分别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 本行董事长杨秀明、行长高嵩、分管财务工作的副行长杨世银及财务机构负责人杨昆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
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5) 利润分配方案 :本行拟按照经审计的本行2023年度净利润46.99亿元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计4.70亿
元 ;按照风险资产1.5%差额计提一般准备6.80亿元 ;以届时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A股和H股总股本为
基数,向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息,每股现金分红0.408元(含税),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
民币向A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H股股东支付。港币实际派发金额按照股东大会召开前五个工作日(包括股
东大会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平均基准汇率计算。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2023年
度,本行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本行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
施。
(6) 本报告中可能包含对本集团未来计划等的前瞻性陈述。相关陈述乃基于现行计划、估计及预测而作出,虽
然本集团相信这些展望性陈述中所反映的期望是合理的,但本集团不能保证这些期望被实现或将会证实为
正确,故不构成本集团的实质承诺,投资者不应对其过分依赖并应注意投资风险。务请注意,该等展望
性陈述与日后事件或本集团日后财务、业务或其他表现有关,并受若干可能会导致实际结果出现重大差异
的不确定因素的影响。
2023年度报告 3
在本报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
“公司章程” 指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行”或“重庆银行” 指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集团” 指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中国银保监会” 指 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重庆银保监局” 指 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
“重庆渝富” 指 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大新银行” 指 大新银行有限公司
“鈊渝金租” 指 重庆鈊渝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兴义万丰” 指 兴义万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马上消费” 指 马上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三峡银行” 指 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香港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指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香港上市规则”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人行”、“央行” 指 中国人民银行
“报告期” 指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
“证券及期货条例” 指 《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
公司简介
3.1业务概要
本行是中国西部和长江上游地区成立最早的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前身是1996年由37家城市信用社及城
市信用联社共同组建的重庆城市合作银行。1998年更名为重庆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更名为重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本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成为首家在香港上市的内地城商行。2021年,本行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成为全国第三家、长江经济带首家“A+H”上市城商行。
本行以“打造‘坚守本源,特色鲜明,安全稳健,价值卓越’的全国一流上市商业银行”为战略愿景,推进“服务提
升、数字转型、特色发展”三大任务,建设“科技赋能、人才赋能、管理赋能”三大体系,形成“1-3-3”战略发展
新格局,推动全行实现高质量发展。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行下辖183家营业网点,覆盖“一市三省”,包括
重庆市内所有区县及四川、贵州、陕西等省份,控股重庆鈊渝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和兴义万丰村镇银行有限
责任公司 ;本集团资产总额为7,598.84亿元,存款总额为4,148.13亿元,贷款总额为3,929.35亿元,不良贷款率
为1.34% ,拨备覆盖率为234.18% ,主要经营指标均达到监管要求。
本行始终秉持“地方的银行、小微企业的银行、市民的银行”战略定位,坚持服务地方经济、服务小微企业、服
务城乡居民的立行初心,通过抓改革、调结构、促转型、提质量,持续优化提升金融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