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NK OF CHONGQING CO., LTD.
重慶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A 股股票代碼:601963)
二零二二年度報告
目录
1. 重要提示 3
2. 释义 4
3. 公司简介 5
4. 财务摘要 13
5. 董事长致辞 18
6. 行长致辞 19
7.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
7.1 总体经营情况 20
7.2 财务报表分析 21
7.3 贷款质量分析 38
7.4 分部经营业绩 44
7.5 根据监管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 44
7.6 业务综述 46
7.7 风险管理 56
7.8 资本管理 63
7.9 环境与展望 67
8. 公司治理报告 69
9.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及机构情况 95
10. 环境与社会责任 117
11. 重要事项 121
12.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142
13.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51
14. 董事会报告 154
15. 监事会报告 160
16. 财务报告 163
17. 组织架构图 377
18. 分支机构名录 378
备查文件目录
1. 载有本行法定代表人、行长、分管财务工作副行长及财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2.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3.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文件正本及公告原稿 ;
4. 在其他证券市场公布的本行2022年度报告。
2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 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63次会议于2023年3月30日以现场(视频)会议方式召开。林军董事长主持了会
议,会议应参会董事13名,实际参会董事11名,刘建华董事、杨雨松董事委托林军董事长出席会议并
代为行使表决权,本行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 本行审计师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已分别对本行按照中国会计准
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分别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 本行董事长林军、行长冉海陵、分管财务工作的副行长杨世银及财务机构负责人杨昆保证年度报告中
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5) 利润分配方案 :本行拟按照经审计的本行2022年度净利润46.87亿元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计
4.69亿元 ;按 照 风 险 资 产 1 . 5 % 差 额 计 提 一 般 准 备 4 . 4 5亿元 ;以届时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A股和H
股总股本为基数,向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息,每股现金分红 0.395 元(含税),以人民币计值
和宣布,以人民币向A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H股股东支付。港币实际派发金额按照股东大会召开前五
个工作日(包括股东大会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平均基准汇率计算。其余未分配利
润结转下年。2022年度,本行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本行2022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由于本行发行的可转债处于转股期,实际派发的现金股利总额将根据股权
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总股份数确定,每股派送现金股利不变。
(6) 本报告中可能包含对本行未来计划等的前瞻性陈述。相关陈述乃基于现行计划、估计及预测而作出,
虽然本集团相信这些展望性陈述中所反映的期望是合理的,但本集团不能保证这些期望被实现或将会
证实为正确,故不构成本集团的实质承诺,投资者不应对其过分依赖并应注意投资风险。务请注意,
该等展望性陈述与日后事件或本集团日后财务、业务或其他表现有关,并受若干可能会导致实际结果
出现重大差异的不确定因素的影响。
2022年度报告 3
在本报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
“公司章程” 指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行”或“重庆银行” 指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集团” 指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中国银监会” 指 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保监会” 指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重庆银监局” 指 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
“重庆银保监局” 指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
“重庆渝富” 指 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大新银行” 指 大新银行有限公司
“鈊渝金租” 指 重庆鈊渝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兴义万丰” 指 兴义万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马上消费” 指 马上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三峡银行” 指 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香港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指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香港上市规则”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人行”、“央行” 指 中国人民银行
“报告期” 指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
“证券及期货条例” 指 《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 571 章)
公司简介
3.1业务概要
本行是中国西部和长江上游地区成立最早的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前身是1996年由37家城市信用社
及城市信用联社共同组建的重庆城市合作银行。1998年更名为重庆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更名
为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本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成为首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内地城商
行。2021年,本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成为全国第三家、长江经济带首家“A+H”上市城商行。
本行以“打造‘坚守本源,特色鲜明,安全稳健,价值卓越’的全国一流上市商业银行”为战略愿景,推进“服
务提升、数字转型、特色发展”三大任务,建设“科技赋能、人才赋能、管理赋能”三大体系,形成“1-3-3”
战略发展新格局,推动全行实现高质量发展。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行下辖166家营业网点,覆盖“一
市三省”,包括重庆市内所有区县及四川、